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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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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述第1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郑永达、王志兵、许加纳;上述第4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林茂、郑永达、黄文洲、叶衍榴、邹少荣、程东方、陈东旭、王志兵、江桂芝、许加纳、魏卓;上述第5项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黄文洲。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12:00,14:30-18:00)。

(三) 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29层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2-2132319

3、传真号码:0592-2592459

(四) 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2-2132319。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茂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商舟物流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14点15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文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等品种,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互换等金融产品及上述金融产品的组合,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和权利金上限在任意时点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并要求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和权利金上限在任意时点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具体如下: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随着市场信息及资源渠道愈发公开透明,传统贸易模式的盈利空间逐步缩小,供应链运营企业需不断转型升级以提升自身的竞争实力。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和平台优势,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从事相关的商品衍生品交易,可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交易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并要求在手合约的保证金金额和权利金上限在任意时点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等品种。交易工具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互换等金融产品及上述金融产品的组合。

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涉及进口、出口和转口等,且公司设有众多海外子公司,为满足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的国际化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境内和境外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场所为境内外正规商品衍生品交易所,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广州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洲际交易所(ICE)、新加坡交易所(SGX)等。公司及子公司只与具有商品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指因价格变化使持有的商品衍生品合约的价值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是商品衍生品交易中最常见、最需要重视的一种风险。在套期保值中可能出现期货价格的波动幅度、频率与现货价格产生差异,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亏损。在非理性市场中系统性风险可能给公司的衍生品业务造成不确定的损失。

2.信用风险:指由于交易对手不履行履约责任而导致的风险。期货交易由交易所担保履约责任,从而几乎没有信用风险。

3.流动性风险:可分为流通量风险和资金量风险。流通量风险是指商品衍生品合约因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资金量风险是指当资金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时,所持有的头寸面临强制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

5.法律风险:指在商品衍生品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如签订的合同、交易的对象、税收的处理等)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的商品衍生品交易计划系根据市场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业务各环节进行相应管理。

1.坚持套期保值,确保商品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现货业务经营相匹配,尽可能选择与公司持有的现货品种价格相关性较高的商品衍生品开展交易。

2.选择持有资质牌照、操作运营规范透明的交易所及金融机构作为商品衍生品交易平台。

3.公司会选择市场成交量可满足套期保值数量需求的合约进行交易。根据公司《期货业务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权限下达资金调拨指令,严格控制保证金头寸。

4.依照公司《期货业务管理规定》等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针对业务管理原则、业务准入管理、期货账户管理、交易审批管理、套期关系管理、账户资金管理、标准仓单管理、价格风险管理、定期报告等环节的具体管理进行规定,持续完善风控体系。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长期稳定经营与发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益,在保证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日常经营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鉴于:

1.公司供应链运营业务规模较大且周转较快,日常需储备充足的货币资金以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不定期存在购买大额的流动性高、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的需求;

2.公司旗下地产子公司日常需保持充足货币资金,满足获取土地资源、项目开发以及偿还兑付债务等资金需求,以确保流动性安全;为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旗下地产子公司存在不定期购买大额的流动性高、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含银行结构性存款)的需求。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50%的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理财事项。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等。

(3)投资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额度期限: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风险控制措施:公司现金管理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公司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产品的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力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和流动性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列示为 “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科目,取得的理财收益列示为“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支持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2025年向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下同),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如下:

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预计

1.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下表中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如下:

注1: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紫金铜冠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应收参股公司紫金铜冠借款利息4,224,375.28元转为借款本金并继续计息,本次公司将应收紫金铜冠利息转为借款本金后,公司合计向紫金铜冠提供借款本金为93,158,591.78元,借款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借款利率为4.75%/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借款利率为4.3%/年,单利计息,本息一次性归还。

注2: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向其下属子公司厦门鼓浪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注3: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张家港恒运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张家港恒运仓储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6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8月1日至2028年7月31日,借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签订日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2.鉴于房地产开发采用项目公司开发模式,在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无法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的股东投入(借款)。2025年,公司下属地产子公司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申请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申请提供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财务资助仅用于主营业务;

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2)提供财务资助额度

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和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单日最高余额如下:

此外,为减少资金占压,按行业惯例,合作项目各方股东原则上可以按照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并形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项目公司与合作方股东的资金往来,该往来系行业惯例及经营需要。

3.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开业委管商场经营所需,美凯龙及其控股的子(分)公司将向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财务资助。2025年度内,美凯龙拟对下表公司新增财务资助的额度如下:

注1:向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提供借款

该类型借款的债务人为公司已开业的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对于委管项目,通常商户缴纳的租金、押金等款项由委管项目管理公司收取并在短时间内形成一定的沉淀资金。部分委管商场项目合作方可能因其资金需求需提前预支商户的租金/押金。

注2:美凯龙委管商场合作方数量众多,无法预计具体的对象及金额。截至2024年10月31日,美凯龙对全部开业委管商场合作方的财务资助余额20,018.61万元。

上述美凯龙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具体情况亦可详见美凯龙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议案所需决策程序

在上述提供财务资助的范围以及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审批确定具体借款条款;

2.同意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方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审批确定具体借款条款;

3.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履行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签署相关文件。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解决其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大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6名关联董事(林茂先生、郑永达先生、黄文洲先生、叶衍榴女士、邹少荣先生和陈东旭先生)已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本年年初至10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2: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建发集团由参股转为控股,故该公司现归入上表建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再列为其他关联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表本年年初至10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2:厦门建发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建发集团由参股转为控股,故该公司现归入上表建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再列为其他关联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本年年初至10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

成立日期:1981年1月1日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43层

类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文洲

注册资本:90亿元

经营范围: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24年9月末,建发集团的资产总额为9,469.36亿元,净资产为2,669.74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5,194.11亿元,净利润为34.0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建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方:四川永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丰浆纸”)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11日

住所:沐川县沐溪镇城北路518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玉

注册资本:28,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竹浆、木浆等纸浆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仅限分支机构);原材料林营造;木材、竹片原料收购;出口本公司生产的纸浆制品;进口本公司生产、科研所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末,永丰浆纸的资产总额为37.49亿元,净资产为18.35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09亿元,净利润为1.8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方: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码头”)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7日

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港兴一路6号三层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杰

注册资本:35,55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货运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停车场管理。

截至2024年9月末,现代码头的资产总额为8.17亿元,净资产为4.87亿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为1.31亿元,净利润为0.22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发集团持有本公司46.0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建发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永丰浆纸40%股份,永丰浆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在永丰浆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永丰浆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均存在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这些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长期与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将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且公司选择与关联方合作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因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额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存在可以明显预见的交易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开展存款、贷款等综合业务。

厦门国际银行是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的参股公司,存在由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情形,因此厦门国际银行是公司关联方,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内容与预计金额

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厦门国际银行发生存款、贷款业务,提请授权任意时点的最高余额如下: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10号国际银行大厦1-6层

法定代表人:王晓健

注册资本:17,046,309,526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厦门国际银行是建发集团的参股公司,建发集团持有3.9014%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国际银行资产总额为11,204.20亿元,净资产为862.85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25.13亿元,净利润为9.72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厦门国际银行资产总额为11,367.19亿元,净资产为877.70亿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95.88亿元,净利润为12.3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关联人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建发集团董事长黄文洲先生在厦门国际银行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厦门国际银行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厦门国际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双方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融资效率。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商舟物流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商舟物流为公司关联方。

2.本次担保计划:预计为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下同),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截至目前,公司为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参股公司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建议公司2025年为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境内外债券及票据、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预计总担保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公司拟为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5年,公司拟为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单位: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9月08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兴一路15号自贸法务大楼601室H

法定代表人:王志兵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郑永达先生、副总经理王志兵先生和许加纳先生在商舟物流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商舟物流为公司关联方。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商舟物流50.10%股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持有商舟物流37.90%股权,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持有商舟物流12%股权。

四、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十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对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的拟担保额度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对商舟物流及其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10月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665.45亿元人民币以及31.18亿美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617.71亿元人民币以及31.18亿美元,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6.8亿元人民币,对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担保的余额为0.94亿元人民币,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