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7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2月1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4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共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娟女士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领导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王洪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王洪亮先生正式担任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聘任协议。王洪亮先生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董事会同意提名邓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其正式担任独立董事后与其签订董事聘任协议。邓峰先生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本次董事会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供其审核,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提出异议,公司将及时公告并调整相关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王洪亮先生简历如下:
王洪亮先生,1972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深圳外汇经纪中心业务经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证券部部门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深圳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经纪业务事业部总裁,资产管理事业部总裁,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安徽分公司总经理,首创证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总经理。
邓峰先生简历如下:
邓峰先生,197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学》责任编辑,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市国有资产法治研究会会长、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知名院校学术委员和研究员。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7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请详见2024年1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该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进场登记时间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或有效副本于2024年12月27日14时15分前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三)登记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7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7层(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848
邮箱:dshms@dxzq.net.cn
联系人:朵莎、谢瑞
3、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