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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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7 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公告编号:2024-072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肖伟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潘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刘权先生、王传磊先生、潘宇先生、鲜飞鹏先生、王团结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收购江苏中新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出席会议股东肖伟先生、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华诗影、郑子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