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的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更换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各具体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2024年1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24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2024年12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亚泰国际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尤尼泰振青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相关事项无异议。
2024年12月11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20年7月9日,总部位于深圳,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由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组建的振青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0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967.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尤尼泰振青共有合伙人4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93人,其中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4.业务信息
尤尼泰振青经审计的年度收入总额为11551.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779.1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23.10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尤尼泰振青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5.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正武、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张洁、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成光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6.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7.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8.审计收费
本公司拟就2024年度外部审计相关服务向尤尼泰振青事务所支付人民币9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尤尼泰振青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亚泰国际事务所,尚未向公司出具任何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尤尼泰振青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尤尼泰振青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尤尼泰振青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尤尼泰振青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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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项议案由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决议公告。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526666 转 8922
电子邮箱:zqb@sz-ruihe.com
邮 编:5180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远飞
联系电话:0755-3352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52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 9:15,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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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表决意见应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否则为废票。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