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其中严密先生、楼建伟先生、韩春燕女士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中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一致认为:对募投项目变更调整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与未来战略规划并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彭新明先生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新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决定,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进行分拆调整,将其中的永磁材料产能建设内容(含钕铁硼工厂及相应设备、铁氧体工厂相应设备、公用生产配套设施等)分拆为新的“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将其中的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内容(含研发大楼及相应设备、宿舍等)分拆为“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2、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尚需取得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及履行环评、能评等必要程序,存在不能取得备案或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的风险。
3、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之后,该项目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入,待《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本项目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项目投产后,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通过合理的采购机制、库存管理等手段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或未能及时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向客户转嫁原材料成本持续增加的压力,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公司已对本项目建设进行了详尽的规划分析,并就其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仍面临着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进步等不确定因素而影响建设进度的情形,从而存在导致该募投项目无法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顺利完成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分析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磁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原“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进行分拆调整,将其中的永磁材料产能建设内容(含钕铁硼工厂及相应设备、铁氧体工厂相应设备、公用生产配套设施等)分拆为新的“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将其中的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内容(含研发大楼及相应设备、宿舍等)分拆为“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并调整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并经过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1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258.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71,704,150.9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他发行费用16,048,711.1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4,827,137.88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68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历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等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合并变更为“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投资金额变更为82,385.64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69,639.4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41,081.45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东阳市高铁新城五一科创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482.7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5,924.75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包含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注2:已使用承兑汇票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的金额未包含在上表累计已投入金额中。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原“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进行分拆调整,将其中的永磁材料产能建设内容(含钕铁硼工厂及相应设备、铁氧体工厂相应设备、公用生产配套设施等)分拆为新的“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将其中的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内容(含研发大楼及相应设备、宿舍等)分拆为“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相关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及投资总额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变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注2:“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3:变更前原部分募投项目中“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由新增年产1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将现有节能电机磁瓦生产线搬迁形成的10,000吨产能两部分构成;变更后“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为新增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产能。
注4: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变更前具体情况
原募投项目“年产 20,000 吨节能电机磁瓦及 2,000 吨高性能钕铁硼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82,385.6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9,639.4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41,081.45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于2023年7月26日获得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科)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该项目主要为建设年产 20,000 吨节能电机磁瓦及 2,000 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产能、研发大楼及相应设备、宿舍、公用生产配套设施等,其中原计划建设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由新增年产1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将现有节能电机磁瓦生产线搬迁形成的10,000吨产能两部分构成,该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和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毛坯的生产能力。
(三)变更后具体情况
1、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变更后)
(1)项目名称: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东阳市高铁新城五一科创谷
(3)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的投资总额为67,671.88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59,278.19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4)项目实施主体:中科磁业
(5)各细分项目如下表所示:
图表 1:项目总投资列表
单位:万元
■
(6)投资计划进度及计划建成时间: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如下:
图表 2:项目建设进度一览
■
注:Q1表示第一季度,Q2表示第二季度,以此类推。
2、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东阳市高铁新城五一科创谷
(3)项目投资总额:本项目的投资金额为17,945.59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0,361.21万元,剩余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补足。
(4)项目实施主体:中科磁业
(5)各细分项目如下表所示:
图表 3:项目总投资列表
单位:万元
■
(6)投资计划进度及计划建成时间: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项目建设进度计划表如下:
图表 4:项目建设进度一览
■
注:Q1表示第一季度,Q2表示第二季度,以此类推。
(四)项目可行性分析
1、拟建方案建设条件的可行性
本项目资源有保障,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厂房、研发大楼的建设及装修、先进设备的采购,是对现有研发、生产能力的改进升级。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供电、供水、运输、电讯等可供利用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协作条件良好,能充分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最终实现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
本次项目主要产品为定制化产品。研发中心的提升可以及时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变化及目标客户对产品的高性能、高质量要求,为公司赢得更多的客户订单,助力公司业务规模及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总体来看,项目实施将提升公司品牌效应,提高公司永磁材料产品的竞争力,符合我国永磁材料行业发展需要和国家的政策导向。
2、工艺技术的可行性
项目生产工艺技术较为成熟,并且符合该行业技术工艺发展的方向,能够满足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设备选型符合产品品种和品质需要,能够适应项目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及工艺技术方案的要求,能够保证产品品质。
3、环境的可行性
公司已按照公开出让流程依法取得的位于东阳市高铁新城五一功能区金义东线以北、经三路以东179.4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在该地块上,新建生产车间、研发大楼等主体建筑、相应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辅设施,以及新增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等。本项目充分注意环境保护,采用了节水、节能工艺技术方案,建设期与运营期所有排放物可达标排放,预计建成投产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经济效应分析
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67,671.88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使公司的年营业收入增加68,938.76万元,达产年税后净利润达到6,574.97万元。项目资本金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2.73%,所得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包含建设期)7.18年,经济效益良好。项目实施后,将大幅提高公司高性能产品的生产规模,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更能保证质量的稳定性,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和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毛坯的生产能力。
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能力,加快公司研发成果转化,增加产品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在市场需求持续变化、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客户订单和市场份额,保持公司充足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上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是基于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估算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差异的可能。
(六)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结合上述计划,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将对现有募集资金专户用途进行调整,并调整相应募集资金金额到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本公告日,该余额包含专户银行账户余额6,378.69万元,通过该专户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余额15,000万元及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
注2:截至本公告日,该余额包含专户银行账户余额5,669.50万元,通过该专户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余额13,000万元及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
注3:募投项目变更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将转出11,573.68万元用于“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该部分资金将根据理财到期情况陆续转入公司在宁波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一)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的原因
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原来的产能设置已经无法更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鉴于此,并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考虑到公司整体产能和生产基地规划布局,及在手订单、中长期战略规划等,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公司保留原有厂区内节能电机磁瓦生产线不作搬迁处理,保留其在原厂区的1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产能,在募投实施地新增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产能,达产后公司将形成共30,000吨的节能电机磁瓦产能,提高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的产能,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同时利用先进设备,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满足客户需求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综合考虑客观经济环境、行业经营环境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及未来战略规划等影响因素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公司推动主营业务发展,扩大公司节能电机磁瓦产能,进一步提高盈利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及签署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办理增加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宜。若后续公司拟相应增加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调整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尚需履行环评、能评等必要程序,存在不能取得备案或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开展项目的组织和筹备,做好各项资源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推进;
2、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公司项目投产后,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则将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上升,若相应产品价格未能同比例上升,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经济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始终坚持以“货比三家,质优者先,价廉者胜,就近者取”为原则开展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同时实行合格供应商准入制度并进行动态管理,与主要供应商建立起了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的品质和供给稳定。同时,公司积极调整公司经营管理、营销、定价等策略,提高对市场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3、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公司已对本项目建设进行了详尽的规划分析,并就其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但仍面临着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技术进步等不确定因素而影响建设进度的情形,从而存在导致该募投项目无法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顺利完成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分析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对募投项目变更调整事项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与未来战略规划并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布局。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是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决定,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四)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磁业”)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1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258.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71,704,150.9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他发行费用16,048,711.18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4,827,137.88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68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影视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3年9月27日、2024年7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及《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次变更前,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用途情况如下:
■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的上属机构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此次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名义签署。协议签署方与开户行不一致的原因在于:开户业务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经办,协议签署权限归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及授权签订专户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便捷对募集资金专户的日常操作,提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结合变更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变更,并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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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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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信息
1、请符合条件的参会对象于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应在2024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园区红兴三路9号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范明
联系电话:0579-86099583
传真:0579-86099583
电子邮箱:zkcydmb@dymagnet.com
邮编:322118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14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已持有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以下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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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2、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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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