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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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28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关联股东中交房地产地产集团回避表决5.00、6.00、7.00和8.00项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0~127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12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如有)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9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主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融资主体范围:公司及下属公司(包括并表及非并表范围内下属公司)。
2、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借款、银行委托贷款、信托、银行间市场短融、权益性融资、中期票据等方式。
3、融资额度:根据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预计现有及新增项目公司在2025年度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计划2025年度融资额度为381.05亿元。其中并表存量项目融资额度262.94亿元,参股存量项目融资额度38.11亿元,预计2025年新获取项目融资额度80亿元。
4、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近期融资的成本及预期融资成本趋势,计划融资成本不超过10%。
5、融资担保:(1)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以以自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2)如融资需求涉及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提供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经被授权机构批准后实施;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担保,则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提请公司权力机构审议决策后实施。
6、委托授权: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融资计划范围内审批融资事宜并办理具体融资手续。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涉及监管机构关于融资类交易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0 。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1。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2。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3。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4。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5。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6。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交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7。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十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主龙、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尧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杨光泽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尧先生、杨光泽先生的简历附后。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28。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一、王尧先生简历
王尧,男,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更名为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王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尧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王尧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杨光泽先生简历
杨光泽,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1月至2019年11月任北京市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5月任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杨光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光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以外,杨光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29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项议案意见如下:
本次控股股东申请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20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预计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现根据各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在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总计1,990,011.85万元,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807,817万元,为联营或合营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82,194.85万元,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股权质押、资产抵押等,以上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限为2025年度内。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二、担保额度相关情况说明
1、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共计1,807,817万元。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494,909万元。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范围内公司新增担保额度312,908万元。
2025年度内公司并表范围内公司均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须及时披露,新增担保总金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向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新增担保额度182,194.85
万元。
(1)基本要求
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担保人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2)被担保对象(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明细:
■
(3)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增担保额度。
(4)关于调剂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其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进行担保额度预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其合营或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
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5)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须及时披露。
三、被担保的合营或者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牛汇”)
法定代表人:普长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天龙大道1333号7栋1单元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 (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66%股权,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成都幸福汇正在对成都未来公园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91,6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4,370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72.27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53.22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成都幸福汇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成都幸福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2、佛山香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赛阳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7.3684%,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9.91%,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2.6316%,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5%,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4%。
股权结构图:
■
经营情况:佛山香颂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0,6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9,714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截止2023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27.48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佛山香颂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佛山香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3、佛山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赛阳
注册资本:19,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水藤村工业大道二巷三号之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含高尔夫球场及别墅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的租赁。(不含《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7.3684%,广州番禺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49.91%,上海凝宇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权比例2.6316%,广州恒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5%,广州同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权比例0.04%。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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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佛山中交正在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以东、创富二路以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6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4,593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截止2024年6月末,累计已投资金额29.94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佛山中交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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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交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4、金华雅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雅郡”)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注册资本:20,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7月2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宾虹西路2999号婺城城市广场A6幢11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权益比例48.9265%,绍兴凯曜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8.308%,堆龙德庆区碧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75%,堆龙德庆区碧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75%,金华领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142%,杭州旌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0735%。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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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金华雅郡正在对金华澄庐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6,4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861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2.45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已全部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0.71亿元。
金华雅郡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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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雅郡不是公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帆”)
法定代表人:黄勇
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8月19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18号梦想园区二号楼1楼26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杭州滨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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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台州滨帆正在对台州39号地块进行开发,项目占地面积49,5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461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8.12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5.01亿元。
台州滨帆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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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滨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6、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交”)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8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18号梦想园区二号楼259号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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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台州滨交正在对锦绣云邸项目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2,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673平方米,于2022年10月开工,预计总投资16.32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9.13亿元。
台州滨交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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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滨交不是公司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武汉嘉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嘉秀”)
成立时间:2021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路3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税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武汉楚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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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武汉嘉秀正在对武汉市江岸区 P(2021)005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232.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664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9月开工,预计投资金额22.46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已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18.80亿元。
武汉嘉秀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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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嘉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8、重庆葆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葆和”)
法定代表人:潘华斌
注册资本:8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5月1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奥体路1号5幢写字楼35层3513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中交西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48.97%股权,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重庆安胜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03%股权。
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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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