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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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方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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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833,2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94,966.19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71,725.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240.93%,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2,829.96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5,135.46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5,993.21 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901,410.37万元的17.3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2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一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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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1、2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3-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提案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12月2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吕品、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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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4-1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额度预测的议案》,对2025年度公司将发生的衍生品交易作出以下预测。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业务,公司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风险管理才能确保实际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拟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
1、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向下列表格(1)中列示的48家银行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东证期货、中信建投、国海良时等申请不超过等值80亿美元(含)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工具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上述80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套保交易额度。
表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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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均以风险中性套保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利率波动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套保效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业务还允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冷链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明科技有限公司、怡通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金怡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佛山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Eternal Asia (s) PTE. Ltd.、上海安鼎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鼎盛(海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怡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上述表格(1)中列示的48家银行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东证期货、中信建投、国海良时等申请操作。公司及其上述控股子公司可操作外汇衍生品交易和大宗商品类套保交易总额度不超过80亿美元(含)。
2、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香港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兴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全球采购有限公司等)向上述表格(1)中列示的48家银行和下列表格(2)中列示的27家银行及英国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Barclays Bank Plc)、Nomura Singapore limited、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海云汇(香港)有限公司、乒乓智汇有限公司、新加坡交易所等申请不超过80亿美元(含)(或等值其他货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期权、期权类组合、人民币外汇掉期、利率掉期、货币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或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低风险业务额度、或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上述80亿美元(含)同时包含黄金、贵金属、有色金属、白糖、粮油、化工等大宗商品类的期货市场衍生品交易额度。外汇交易额度用以开展金融套期保值交易。外汇交易额度、足额人民币/外币质押借款低风险业务额度、备用证/融资性保函担保贷款额度的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申请有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