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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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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9版)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该事项有利于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维护公司投资利益,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对其担保行为将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0,1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9%;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2,381.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部分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1、董事钱顺江先生辞职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钱顺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钱顺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董事陈冰先生辞职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陈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冰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

3、监事姚媛女士辞职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姚媛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姚媛女士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

由于上述监事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上述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其在监事会相应职责。

上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提高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董事及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情况

1、补选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姚媛女士、刘明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将以上人员聘任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姚媛女士和刘明东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补选监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陈冰先生(简历附后)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董事、监事等相关后续工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姚媛女士:中国国籍,女,1984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另现任复星全球合伙人、智能制造与大宗产业运营委员会合伙人,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复星联席首席人力资源官(Co-CHO),复星国际联席CEO轮值人力资源特别助理,智能制造与大宗产业运营委员会首席人力资源官(CHO),FES委员会首席人力资源官(CHO),投融资委员会首席人力资源官(CHO)。

刘明东先生:中国国籍,男,1967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海南省“杰出人才”。主要工作经历:2007-2010年担任海南矿业联合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0-2016年担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年起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21年8月至今任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截至目前,刘明东先生任海南省昌江县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海南省昌江县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及第十一届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海南省工商联(总商会)第九届副会长,海南省上海商会会长,海南省上市公司协会会长。

陈冰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9月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上海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上海玛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复星国际审计部联席总经理、总裁助理及高级总裁助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现任复星国际副总裁、联席首席风险官及审计部总经理、宝宝树集团非执行董事、上海复星医药监事会主席、并兼任复星国际多家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之职务。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精细化学品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为全球最主要的磷系阻燃剂生产、供应商。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公司不断拓展业务板块,已经形成多业务板块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态势。

公司的产品线涵盖磷系阻燃剂、胺助剂、催化剂、涂料助剂、家庭及个人护理品添加剂、原料及中间体等系列,产品丰富,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网络通信设备、建筑、家具、医药、农药、油品添加剂、工业萃取、电子化学品、日化产品、船舶防腐、钢结构桥梁防腐、石油石化防腐、海洋工程防腐、风力发电防腐等各种防腐涂料以及地坪涂料等众多领域,下游市场空间十分广阔。公司差异化的产品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丰富的产品供应不但提供了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保障了客户稳定生产,同时也为客户提供了更齐备的供货方案,增强了与客户的黏性。

2024年11月,公司成功收购广州熵能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分子材料助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驱动型企业,自主研发并生产出抗滴落剂、增韧剂和聚合物加工助剂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工程塑料和通用塑料等行业,产品最终应用于汽车、新型建材、电子电器等领域。本次收购补强了公司的产业链,横向拓展了产品品类,增加了新的业务布局,与公司打造精细化工平台的战略目标高度契合,助推公司实现成为“全球一流功能性新材料企业”的战略目标。

2025年,公司将持续紧扣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两大发展主题,坚持“全球一流功能性新材料企业”的价值定位,结合自身的优势基因、资源禀赋、生态资源、外部趋势等,与时俱进推动自身优化改革,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科技创新,注重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以科技发展作为第一生产力,坚持“通过创新化学,发展新型材料,实现创新应用;通过创新化学,发展绿色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理念。近年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引进高端研发人才,2021-2023年公司累计研发费用累计支出3.80亿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61%,2024年1-9月份,公司研发费用支出0.78亿元,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为3.67%。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主要新产品及进展如下:

1、新型尼龙阻燃剂:全新的物质结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用于尼龙、聚酯等高分子材料领域,终端应用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盒、充电枪、手机TPC接头、电子电器等,未来随着该产品线建成并投产,有利于打破国外专利垄断,实现进口替代;

2、覆铜板阻燃剂: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电路板)领域,已实现量产并销售;

3、TCPP升级替代品:更具环保,目前已在客户验证阶段。

除了上述产品外,其他多种工程塑料阻燃剂、聚氨酯阻燃剂、环氧树脂、环氧稀释剂、脂肪酰氯、绿色氨基酸表面活性剂等多个品类的新产品在不同生产基地实现中试或逐步量产,公司将不断加速各业务板块新产品的市场化和产业化,扩宽公司发展领域和细分赛道。

公司始终坚持以发展战略为引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发落地一批科技含量高、利润空间大的创新项目,加速成果转化,启动发展源动力。

三、规范运作,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4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落实了具体措施,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2025年,公司将充分发挥稳定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的作用,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的治理结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独立董事服务保障机制,通过规范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董事调研、坚持重大复杂事项实施董事会预沟通机制,推动独立董事更加全面掌握企业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夯实风险防控底座,深入推进法律、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四位一体”大风控体系走深走实,严防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各类风险可控、在控。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要求常态化开展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其他重大事项的日常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在此基础上,公司还将持续关注新的监管政策,结合新的《公司法》,持续完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四、遵守法规,维持高质量信息披露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并确保内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及公平性,截至2024年,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已连续三年获得上交所A级评价。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流程,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告及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切实发挥信息披露的作用,向所有市场投资者公平、及时地传递公司重要信息。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的管理,通过接待线下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电话会议、“上证E互动”平台、公开邮箱等多种方式,保障了投资者与公司的联系渠道通畅,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及时、准确的回答投资者疑问。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3场业绩说明会,采取图文、视频、文字等多样化的形式展示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解答了投资者的疑问。

2025年,公司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增进投资者沟通,强化价值管理:常态化、高质量举办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通过对机构投资者上门路演和组织投资者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交流的深度与广度,增强投资者的交流体验,努力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提升资本市场品牌知名度;加大对中小股东服务力度,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e互动回复、“一图读懂”等多种途径与投资者保持高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不断提升市场认同感。

六、注重回报,持续开展现金高分红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积极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近三年(2021年-2023年)累计向股东分配的现金红利近4.73亿元,占2021年-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42%。

2025年,公司将继续研究新的股东回报规划,保持公司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及延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及业务发展规划,统筹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需求以制定和实施具体的分红方案,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七、强化“关键少数”职责,提升履职能力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传达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组织参加内外部与履职相关的培训,提高“关键少数”履职担当和规则意识。根据规定,相关议案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025年,公司将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充分借助培训平台资源,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相关培训,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政策法规;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持续完善法律合规体系和内控体系,抓好法律合规风险防范,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

八、其他事宜

公司将努力执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聚焦主业,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坚持规范运作,不懈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基于公司目前所处外部环境和实际情况而制定,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在2024年12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邮编:317000

联系人:林涛

联系电话:0576-85322099 传真:0576-85678867

邮箱:zjwsfr@ws-chem.com

(三)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