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4-131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含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5名。会议由董事长庄展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们一致认为:截至目前,公司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化解危机、摆脱困境,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资金、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和承兑汇票到期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的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决策。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持续督导机构出具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持续督导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132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认为,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133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近年来市场形势变化,综合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竞争格局,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意终止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目,将原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装配式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 51,476.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52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2,5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51,230.69万元,全部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装转债”,债券代码“128060”。2020年2月6日,“中装转债”的债券余额为2978.94万元,流通面值已低于3000万元,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故公司对截止2020年3月19日收市时尚未转股的“中装转债”进行了赎回,自2020年3月30日起,公司发行的“中装转债”(债券代码:12806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募集资金账户中结余的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3.12万元,该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被冻结。
(三)募集资金中前期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1,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截至2024年9月10日,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满12个月,公司未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2024年2月,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引发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缩减授信额度、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及诉讼等事项,给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此外,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公司流动性几近枯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未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1,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以上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2021年1月,公司因变更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与东兴证券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桃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山花园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银行账户基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中装建设﹑东兴证券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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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3.12万元,目前均处于冻结状态。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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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009.1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51,476.23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等),其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1,000.00万元尚未归还,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247.66万元,因承兑汇票到期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115.4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113.12万元(余额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益)。
四、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是根据政府政策要求,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积极响应号召,致力于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该项目于2017年10月获得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备案登记证。
2017年9月,公司对外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拟募集资金5.25亿元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于2019年3月到账。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客观原因以及公司前期其它募投项目占用产地不利于施工等因素影响,公司基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前期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立项时的预计完成时间已延期两次。截至目前,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立项备案已超过7年,装配式建筑产业与预期发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受外部宏观经济及行业市场规模锐减等影响,本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已发生了变化,叠加公司应收款项回收效果不理想,经营效益逐年下降,2024年以来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已处于停滞状态。公司根据当前行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终止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51,476.2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实际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资金流动性压力。
五、结余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及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51,476.2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实际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1,000万元募集资金、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247.66万元,因承兑汇票到期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115.46万元均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直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余的募集资金亦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专户实际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截至目前,公司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化解危机、摆脱困境,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资金、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和承兑汇票到期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的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决策。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董事会同意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发展变化审慎做出的,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2023年9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5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持续督导机构已与上市公司多次沟通,并督促上市公司及时、足额地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已到期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符合相关规定。
2、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均已被冻结,且存在部分募集资金被法院强制执行划转及因承兑汇票到期被银行划扣的情形,持续督导机构前期在获悉募集资金被司法等划转的情况后,立即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查阅公司相关公告、银行对账单及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募集资金划转事项导致募集资金使用不符合约定用途,持续督导机构多次督促公司应积极使用自有资金及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解冻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尚未归还被强制划转的募集资金,亦未将冻结的募集资金解冻,不符合相关规定。
3、截至目前,公司出现了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已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化解危机、摆脱困境,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资金、因司法诉讼或仲裁和承兑汇票到期等原因导致募集资金被划扣的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是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资金情况、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等做出的决策。
综上,持续督导机构原则上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提请公司及相关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中装建设于2023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336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装建设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2)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中装建设股票自2024年2月2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的状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2024年5月,公司债权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应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4)公司2023年度、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下滑较多,亏损金额较大,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金额较大,且现金流较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负债金额较大及资产负债率较高,且出现债务逾期不能偿还,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同时引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缩减授信额度、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及诉讼等事项,流动性受限且面临较大偿债压力,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5)根据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对2017一2021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6)公司可转债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38】号01),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中装转2”的债券信用等级调整为BB;(7)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被司法冻结和再冻结比例较高;(8)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装建设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对其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市场变化,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持续督导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中装 公告编号:2024-13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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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12月26日16:00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邮编:518001,电话:0755-83598225,传真:0755-8356719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琳
2、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3、传真号码:0755-83567197
4、电子邮箱:zhengquan@zhongzhua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8、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2”,投票简称为“中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12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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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