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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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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4-127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预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现有董事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现决定提名周爱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经审核周爱强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任职经历、管理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满足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以下担保事项: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公司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人福医药天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天门”)、湖北人福盈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盈创”)、人福医药黄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黄冈”)、湖北人福长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长江”)、人福医药咸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咸宁”)、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润”)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担保情况(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注: ①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宜昌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220,000.00万元;

②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315,000.00万元;

③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65,000.00万元。

鉴于上述被担保方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方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议案三、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葛店人福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注: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葛店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123,000.00万元。

鉴于上述被担保方各项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中,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同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邓霞飞先生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议案四、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10:0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向全体股东发布会议通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爱强,男,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职称。曾历任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8月至今,兼任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4年9月至今,兼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爱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周爱强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4-128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上市公司”、“公司”);

2、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

3、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人福”);

4、人福医药天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天门”);

5、湖北人福盈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盈创”);

6、人福医药黄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黄冈”);

7、湖北人福长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长江”);

8、人福医药咸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咸宁”);

9、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润”)。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注:①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宜昌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220,000.00万元;

②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315,000.00万元;

③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65,000.00万元;

④“葛店人福”指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同。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56,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50.27%,全部为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46,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37.95%;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21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12.32%。本次被担保方中人福黄冈、人福长江、人福咸宁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人福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以下担保事项: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葛店人福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公司为宜昌人福等8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注: ①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宜昌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220,000.00万元;

②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315,000.00万元;

③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湖北人福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65,000.00万元。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葛店人福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为宜昌人福等8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人福医药

人福医药基本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宜昌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730843405M

3、成立时间:2001年08月08日

4、注册地点:湖北省宜昌开发区大连路19号

5、法定代表人:李杰

6、注册资本:29,352.7036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进出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制药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

(三) 湖北人福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711969790N

3、成立时间:1998年11月3日

4、注册地点:武昌区和平大道219号白云边大厦17、18层

5、法定代表人:张红杰

6、注册资本:141,714.8534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中药饮片代煎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光学玻璃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塑料制品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计算机系统服务,汽车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89.66%的股权,根据增资协议的远期回购约定,公司持有其100%权益。

(四)人福天门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医药天门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4919K18E

3、成立时间:2017年09月13日

4、注册地点:天门经济开发区南洋大道83号

5、法定代表人:夏江琳

6、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服务。;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建筑材料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60%的股权。

(五)人福盈创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盈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MA4KY3LR0D

3、成立时间:2018年03月28日

4、注册地点:武汉市江汉区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1号B栋6楼601、602、603、604室

5、法定代表人:蔡强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III类医疗器械批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I、II类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批发兼零售;II、III类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60%的股权。

(六)人福黄冈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医药黄冈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3MA49N4WY0P

3、成立时间:2021年01月15日

4、注册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街道君康路一号南湖邻里中心二层

5、法定代表人:王玲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70%的股权。

(七)人福长江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人福长江医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3303654554W

3、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3日

4、注册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88号招商公园1872项目A2地块8栋17层3室-17室

5、法定代表人:蔡强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食品销售。一般项目: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55%的股权。

(八)人福咸宁

1、被担保人名称:人福医药咸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02MA48YTM571

3、成立时间:2017年05月09日

4、注册地点: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津晶城科技园43幢一楼

5、法定代表人:蔡强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药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湖北人福持有其85%的股权。

(九)武汉天润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447618657

3、成立时间:2002年12月10日

4、注册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

5、法定代表人:王玮

6、注册资本:39,468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互联网销售。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宜昌人福同意为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葛店人福同意为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公司同意为宜昌人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环东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公司同意为湖北人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叁仟万元整(¥23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公司同意为湖北人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公司同意为人福天门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同意为人福盈创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公司同意为人福黄冈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公司同意为人福长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公司同意为人福咸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公司同意为武汉天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上述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拥有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其中,被担保方中人福黄冈、人福长江、人福咸宁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近年来经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且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56,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50.27%,全部为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46,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37.95%;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21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12.3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4-129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葛店人福”)

● 在授权范围内,本次实施的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

注: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葛店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123,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将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上市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56,79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50.27%,全部为对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46,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37.95%;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21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12.32%。本次被担保方中葛店人福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人福医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葛店人福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担保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如下表所示:

注:股东大会授权人福医药预计为葛店人福及其下属资产负债率高于或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为123,000.00万元。

葛店人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葛店人福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葛店人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因葛店人福的其他股东包括公司关联人并且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为葛店人福提供担保事宜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m)上刊登的公告。

在上述议案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葛店人福向银行申请办理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26118497D

3、成立时间:2001年02月26日

4、注册地点:湖北省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聚贤路25号

5、法定代表人:郑承刚

6、注册资本:12,825.5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1、原料药(含抗肿瘤类);2、片剂(含激素类,含计划生育用药),硬胶囊剂(计划生育用药),软胶囊剂(激素类);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互联网药品交易及信息服务;房屋租赁。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公司持有葛店人福81.07%的股权,公司董事兼总裁邓霞飞持有葛店人福9.46%的股权,公司监事郑承刚持有葛店人福4.73%的股权,其他股东非公司关联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同意为葛店人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同意为葛店人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葛店人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葛店人福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为保护公司利益,葛店人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保证范围包括:公司因本次担保事项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以及公司因履行担保责任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按投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拥有葛店人福的控制权,葛店人福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近年来运营稳定,资信良好,自主偿付能力充足。

基于以上情况,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利益,葛店人福将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保障。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且本次担保是为了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本次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正在正常进行并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自身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未有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的事件发生;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后执行,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市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856,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50.27%,全部为对上市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646,794.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37.95%;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包含尚未使用的额度)为210,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04,360.00万元的12.3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公告编号:2024-130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境内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境内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430075。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拟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预先登记手续,会议召开时必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27-87597232、87173805,电子邮箱:renfu.pr@renfu.com.cn;

2、联系人:阮女士、严女士;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有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签字样本)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章程中载明的负责人;

2、内容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此证明书作为办理事项申请材料附件。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4-131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

注射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的《药品注册证书》。现将批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药品名称: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

二、批件号:2024S30154

三、剂型:注射剂

四、规格:10ml:20mg

五、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六、药品有效期:18个月

七、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八、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9700

九、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12月5日

十、药品生产企业: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是一种非巴比妥类催眠性静脉麻醉药,可用于成人、6个月以上婴幼儿、儿童和青少年的全身麻醉诱导。宜昌人福于2023年7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的上市许可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目前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为2,600万元人民币。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3年度依托咪酯注射剂型全国销售额(统计范围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药店及网上药店)约为人民币11.65亿元,主要厂商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获批,标志着宜昌人福具备了在国内市场销售该药品的资格,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在麻醉领域的产品管线,其上市销售将对公司带来积极影响。宜昌人福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着手安排依托咪酯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的生产上市。该产品未来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24-132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宜昌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产投集团”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子公司宜昌产投产业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研究公司”)与鑫盛利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盛利保”)、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及宜昌高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高新资本”)签署《芜湖信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产业研究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与人福医药股权管理相关事项由产业研究公司决定。宜昌产投集团通过芜湖信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信福”)间接持有公司59,829,63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

本次权益变动后,宜昌产投集团合计控制公司201,597,643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宜昌产投集团的《告知函》,宜昌产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产业研究公司与鑫盛利保、中国信达及宜昌高新资本签署《合伙协议》,宜昌产投集团通过芜湖信福间接持有公司59,829,63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控制公司141,768,007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

近日,宜昌产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产业研究公司与鑫盛利保、中国信达及宜昌高新资本签署《合伙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普通合伙人:产业研究公司

普通合伙人:鑫盛利保

有限合伙人:中国信达

有限合伙人:宜昌高新资本

(1)芜湖信福设立

①各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

②各方同意并承诺,为合伙企业完成符合适用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登记、备案提供一切必要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的全部程序。

(2)芜湖信福出资

①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492,281,832.21元。

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2名普通合伙人,即鑫盛利保和产业研究公司,2名有限合伙人,即中国信达和宜昌高新资本。鑫盛利保、产业研究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认缴出资额为100.00万元。

③中国信达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95,727.42万元。宜昌高新资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53,300.763221万元。

(3)执行事务合伙人

①本合伙企业由鑫盛利保、产业研究公司共同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指定。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与人福医药股权管理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合伙企业在人福医药股东会以及合伙企业委派董事、监事在人福医药董事会、监事会的表决意见等,但不包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出售、减持标的股票、对标的股票设定抵质押或其他处置和权利负担)由产业研究公司决定,鑫盛利保负责根据产业研究公司作出的相关决定执行具体事务。

(5)违约责任及责任限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为合伙企业谋求利益。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应对因履行职责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但某一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重大过失行为而被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认定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除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芜湖信福间接持有公司59,829,63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合计控制公司201,597,643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后续宜昌产投集团计划根据自身工作安排,取得中国信达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所有份额,宜昌产投集团通过芜湖信福间接持有的人福医药3.6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有稳定性、长期性。除上述事项外,宜昌产投集团不存在其他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上述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的情况。

5、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6、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