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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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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5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五届董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涂荣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为长城军工提供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54)。

(二)审议并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4-055)。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长城军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五届监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监事会主席邵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为长城军工提供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中介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体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合法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4-05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5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充分保障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招标程序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友好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 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中介机构,为长城军工提供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从业人员: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营业收入: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安心,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招标选聘中标结果报价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8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已提供审计服务1年,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聘任致同所担任公司审计中介机构,为长城军工提供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8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1.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是在充分考察该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做出的,聘任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5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约为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本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4-05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421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电话:0551-62187330

邮箱:ahccjg@ahccjg.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报备文件: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