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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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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21 证券简称:龙图光罩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后,拟聘任中兴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大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89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96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489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次。42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东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新三板等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涂雅丽,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而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5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2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定价等原则,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情况,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委托工作量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及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中兴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慎评估,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721 证券简称:龙图光罩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

(二)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4、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北侧圣佐治科技工业园4#厂房101

会议联系人:李建东

邮编:518125

电话:0755-23207580

传真:0755-29480739

邮箱:ir@starmask.net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龙图光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