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0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大华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大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益明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1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
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建辉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益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建辉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拟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3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减少6%,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2月9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聘请大华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大华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根据公司选聘结果,拟聘请大信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充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3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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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江航装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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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2月2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2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499001
传真:0551-63499351
联系人:袁乃国 朱强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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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1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蒋耘生、沈文文回避表决,关联监事王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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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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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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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33,056,272.66万元,净资产:44,315,407.3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8,512,800.58万元,实现净利润2,105,206.08万元。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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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该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441,877.05万元,净资产:1,257,584.0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5,940.83万元,实现净利润94,393.94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存款、贷款。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第二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2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航装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