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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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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39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科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订新一轮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本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刘炜明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的议案》。

根据“十四五”规划,公司对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岗位编制进行优化。公司此次对组织机构的全面规划与升级,契合公司新阶段发展目标,为各项业务持续发力提供强有力的结构支持,有利于打造行业领先的黄金珠宝产业集成化管理体系。

优化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参考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鲍海文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鲍海文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鲍海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强国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郑强国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提名郑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41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鲍海文先生、郑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当选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鲍海文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具有国家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采矿工程系采矿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在职获得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学位。1984年8月至1988年9月,任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情报室技术干部;1991年4月至1996年11月,任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中国黄金总公司)基建处、经营审计部业务主办;1996年11月至2000年10月,任中国黄金总公司经营审计部副主任、联营企业部副主任;2000年10月至2002年1月任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中国黄金总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审计监察处处长;2002年1月至2007年1月,任中国黄金总公司稽核审计部主任、审计部主任(期间,先后任中国黄金总公司职工监事、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监事);2007年1月至2017年2月,历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部门工作)、规划发展部副经理(主持部门工作)、副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战略投资部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任中国黄金集团公司职工董事,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2018年8月至2021年2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战略投资部(政策研究室)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3年10月,任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资深首席战略专家;2023年9月退休。

截至目前,鲍海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鲍海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强国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1月至1993年1月,任国家黄金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干部、教育处干部;1993年1月至1993年3月,任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物资部业务经理;1993年8月至2000年9月任期货部经理(主任)、资产部主任;1999年3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国金域黄金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上海黄金公司经理、党组书记;2003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江苏黄金公司经理;2003年10月至2008年8月,任江苏金源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8月至2011年8月,任中金辐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2008年9月至2011年11月,任深圳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2年1月,任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深圳市华大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11月,任深圳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至2024年8月,任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郑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郑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4-040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未办理登记无法参加现场会议。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三)登记联络方式:

电话:010-84121919-2009

传真:(010)8411562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柳荫公园南街1号

邮编:100011

联系人:陈艺涵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