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四)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期限三年。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敏、陈剑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4-05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2)。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况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煤运分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工程与服务产业分公司(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广集团”)签订了2022-2024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现框架协议即将到期,公司拟与煤运分公司、科环集团、天然气公司、长广集团续签框架协议,期限三年。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煤运分公司、科环集团、天然气公司、长广集团续签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关联董事胡敏、陈剑飞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认为: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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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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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板块经营公司,为分公司,无独立财务经营数据,因此此处列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及运输分公司之煤炭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煤运分公司拟签订的《煤炭板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为满足公司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需要,煤运分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运输、上仓、配送、装卸、转驳、仓储、租赁、检测等服务。
煤运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优质、高效,并符合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煤运分公司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由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55亿元。
(二)《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科环集团拟签订的《能源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为满足公司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需要,科环集团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设备及物资材料、节能、环保综合处理、房屋租赁、物业、培训等服务。
科环集团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优质、高效,并符合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科环集团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由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亿元。
(三)《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能源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天然气公司拟签订的《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为满足公司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需要,天然气公司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天然气、燃油、材料等生产物资的销售服务。
天然气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优质、高效,并符合规范化、集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天然气公司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由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200亿元。
(四)《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公司与长广集团拟签订的《服务合作框架协议》,为满足公司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需要,长广集团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安全检查、消防等服务。
长广集团收取的服务报酬或者价款,由双方顺序选择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价确定。
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交易金额每年不超过2.5亿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煤运分公司、科环集团、天然气公司及长广集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浙江世贸君澜大饭店嘉年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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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兴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能源国际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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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及地点:会议当天13:30-14:30在会议现场接受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方式: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36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A座10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0013
电话:0571-87210223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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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