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9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材料”或“公司”)股东陈耀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85,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
●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陈耀民先生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告知函》,陈耀民先生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合计减持股份数量2,420,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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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公告中“变动比例”、“持股比例”系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242,033,643股计算,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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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