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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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0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上海浦东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6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会议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上海辰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月科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公司将为辰月科技本次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会议同意公司为辰月科技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辰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月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韵股份”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辰月科技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辰月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辰月科技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授信。

公司将为辰月科技本次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辰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00万元整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咨询策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法定代表人:余亦坤

5、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508号2幢2层

6、财务状况:

单位:元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辰月科技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名称: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名称:上海辰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1,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8、合同的生效: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辰月科技,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全资子公司辰月科技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辰月科技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76%,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等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