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4-05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胜信息”)股东邹启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465,7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42%,股东陈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116,4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邹启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338%;股东陈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35%。
●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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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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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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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注:上述股东在减持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16,851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833,703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邹启明先生、陈君先生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累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5、如果本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