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8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晶马”)签署《车辆买卖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4辆6米纯电动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72.32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1次,累计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853.1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以5,386万元协议转让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二级子公司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70万元协议转让持有的39辆出租车;公司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603.2万元的《车辆买卖合同》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4辆6米纯电动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72.32万元(含税)。
江铃晶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铃晶马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11次,累计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853.16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以5,386万元协议转让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二级子公司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70万元协议转让持有的39辆出租车;公司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603.2万元的《车辆买卖合同》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65,676,85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869%。因此,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铃晶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铃晶马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158321154E
法定代表人:万建荣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工业园区创业北路60号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79年2月6日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专用(改装)车、消防车、发动机、底盘、传动系统、汽车零部件、维修及其它产品;四轮农用运输车及零部件制造(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核定的型号和品种);经销:销售自产产品,经销汽车生产用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零部件及其他器材,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开发:开发以汽车产品为基本型的多品种、系列化的产品等。
股权结构: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8,000万元,实缴出资1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8,982.97万元,净资产为30,359.9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2,699.4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1,765.69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9,584.51万元,净资产为30,579.88万元,2024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96,842.9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219.89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4辆6米纯电动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72.32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签署方
甲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丙方:贵溪长运有限公司
2、车辆数量、金额:4辆江铃晶马牌纯电动客车,含税总价为人民币172.32万元。
3、付款方式、时间:由丙方付款,合同签订交车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一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4、违约责任:
江铃晶马的违约责任:(1)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江铃晶马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误一日,向公司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江铃晶马应将支付的全部货款退还;(2)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一项或多项性能指标达不到质量要求时,江铃晶马应负责免费更换相应的设备或配件。如在质保期内车辆由于产品设计、工艺、配备件等方面的缺陷(包括已有的或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致使车辆无法使用的,江铃晶马应将支付的全部货款退还,并承担损失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由此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因车辆的生产质量问题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拖车费、事故赔偿款等),江铃晶马应当予以全部赔偿;(3)售后服务问题的违约责任:江铃晶马不能及时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每缺(或延误)一次(项),江铃晶马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如因江铃晶马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未履行而造成损失(包括不但于车辆维修费用、拖车费、事故赔偿款等),江铃晶马应予以全部赔偿。
公司与丙方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丙方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误一日,向江铃晶马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
5、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6、合同效力: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次采购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所需,车辆投入使用后,可提升城乡客运班线客户的出行体验与服务品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7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就采购车辆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车辆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及城乡客运一体化项目运营所需。该交易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同意将《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审议通过。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从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昌江铃集团福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车辆采购金额共计3,410.77万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5月将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以5,386万元协议转让给关联方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39辆出租车,按照评估价值,以70万元协议转让给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已收到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5,386万元,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收到39辆出租车转让款7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8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下属
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栗县人民政府拟收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位于萍乡市上栗县李畋大道的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建筑物等。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收储价款确定依据,合计人民币1,183.43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储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支持上栗县城市布局规划建设需要,同时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与利用,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长运”)拟与上栗县人民政府签署《土地收储及附属资产补偿协议书》,由上栗县人民政府收储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位于萍乡市上栗县李畋大道的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建筑物等。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收储价款确定依据,合计人民币1,183.43万元。
本次上栗县人民政府拟收储事项涉及的资产包括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位于萍乡市上栗县李畋大道的上栗汽车站老站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7,760.0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建筑总面积3,692.09平方米)、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10项,主要包括围墙、地面硬化、钢棚及汽修间等。上述资产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账面净值为453.12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下属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收储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上栗县人民政府。上栗县人民政府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位于萍乡市上栗县李畋大道的上栗汽车站老站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7,760.0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建筑总面积3,692.09平方米)、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10项,主要包括围墙、地面硬化、钢棚及汽修间等。
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已取得权属证书,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主要财务信息
1、拟收储资产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
上述资产截至2024年9月30日账面净值为453.12万元(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一)交易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上栗县人民政府拟按照资产的评估价值,以1,183.43万元收储位于萍乡长运位于上栗县李畋大道的上栗汽车站老站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建筑物。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栗县人民政府拟土地收储事宜涉及的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上栗汽车站老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于2024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24]第2173号《上栗县人民政府拟土地收储事宜涉及的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上栗汽车站老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5月31日,评估方法为成本法。经评估,萍乡长运上栗汽车站老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1,183.43万元。
评估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率为150.64%,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上栗汽车站主要建筑在2002年建成,近年来,建筑工程造价上涨所致。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上栗县人民政府本次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收储价款支付依据,拟以1,183.43万元收储萍乡长运拥有的上栗汽车站老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本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署的土地收储及附属资产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名称:
收储方:上栗县人民政府
转让方: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2、收储方式及标的:
上栗县人民政府以收购方式收储萍乡长运位于上栗镇李畋大道的土地及地面附着房屋建筑物等资产。
3、收储价款:土地及附属资产总价款为1183.43万元,其中土地的价款为664.22万元,地面附属资产价款为519.21万元。
4、收储价款的支付:签订协议之日起十五天内,上栗县人民政府支付收储总价款的60%,计710万元;所有资产交接完成后十五天内,上栗县人民政府支付收储总价款的40%,计473.43万元。
5、资产交付:萍乡长运收到上栗县人民政府首期收储款后十五日内,双方即开始办理移交手续,包括不动产权证交给上栗县人民政府、进行现场实物清点交接,并签署移交文件。移交资产的数量、面积、实物状态等以评估报告记载信息为准。
6、违约责任:上栗县人民政府延迟支付价款的,应向萍乡长运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按延迟支付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如上栗县人民政府支付收储价款后萍乡长运未按本协议规定的要求与时限交付资产,除因法律法规规定情形或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应向上栗县人民政府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按已支付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萍乡长运为移交收储标的物,与租赁户等第三方之间产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需要诉请仲裁或诉讼解决的,萍乡长运应积极协商或启动司法程序处理,若萍乡长运存在故意拖延,萍乡长运需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上栗县人民政府支付违约金。
7、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协议引起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上栗县人民法院起诉。
8、协议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资产收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萍乡长运下属的上栗汽车站老站原相关线路已于2023年3月搬迁至新站进行站务作业,本次收储事项不会对萍乡长运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萍乡长运本次拟与上栗县人民政府签署《土地收储及附属资产补偿协议》,是基于上栗县人民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公司存量资产盘活和利用,双方经多轮谈判、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收储价格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收储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本次资产转让获得的收益亦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萍乡长运本次资产转让预计产生的资产转让收益约730万元,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影响金额,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综上,本次收储不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资产结构,促进资产的有效优化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8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下属
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
资产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实施收储,本次收储补偿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补偿依据,合计人民币815.5944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储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配合鹰潭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同时为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与利用,优化资产结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潭公交”)拟与鹰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鹰潭公交将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等资产交由鹰潭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收储。本次收储补偿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补偿依据,合计人民币815.5944万元。
本次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拟收储资产包括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0,890.2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资产。上述资产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账面净值为338.14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下属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收储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鹰潭市自然资源局。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0,890.20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资产。
上述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鹰潭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投资合作经营协议书》,鹰潭市人民政府与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鹰潭市人民政府以鹰潭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评估净资产出资并注资(鹰潭市人民政府持有鹰潭公交30%股权),公司以现金出资持有鹰潭公交70%股权,该土地使用权为作价出资资产。鹰潭市交通运输局已对鹰潭公交作为合同方与鹰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事项进行了确认。
(二)交易标的资产主要财务信息
1、拟收储资产的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
上述资产截至2024年9月30日账面净值为338.14万元(未经审计)。
四、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拟按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征收补偿,以815.5944万元收储鹰潭公交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资产。
江西中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土地使用权的收储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赣中磊(2024)(估)字第0049号《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一宗公共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价格评估土地估价报告》,估价期日为2024年4月12日,估价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评估总地价为557.58万元。
江西中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鹰潭公交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苗木资产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赣中磊评报字(2024)第A041号《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拟征收补偿所涉及的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价值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4月12日,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苗木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经评估,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拟征收补偿所涉及的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资产评估价值为258.0144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本次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补偿依据,拟以815.5944万元收储鹰潭公交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资产。本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署的土地收储及附属资产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方名称:
收储方:鹰潭市自然资源局
转让方: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收购标的:鹰潭公交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资产。
3、收回补偿方式及收回补偿价款:以货币方式予以补偿,双方同意收购该宗地按照中介机构评估价值予以补偿。土地收购补偿评估价格为557.58万元,地上的建筑物、构着物、附着物及青苗收购补偿评估价为258.0144万元,收储方应支付鹰潭公交收购补偿款共计815.5944万元。
4、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限:土地收购补偿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支付765.5944万元,第二期支付50万元。第一期:鹰潭公交协助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办理鹰国用(2012)第1960号不动产权证的注销登记手续后,由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向市财政局申请到收购补偿款后于七个工作日内将765.5944万元支付至被鹰潭公交账户。第二期:鹰潭公交完成电动车棚拆除和承租户搬迁将该宗地移交给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后,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于七个工作日内将50万元支付至被鹰潭公交账户。
5、土地交付:为支持鹰潭公交的公共交通事业,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同意鹰潭公交继续使用协议所述宗地,使用期限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1日。
6、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协议生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次收储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鹰潭公交本次拟与鹰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是基于鹰潭市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公司存量资产盘活和利用,双方经多轮谈判、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收储价格按照评估结果确定,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收储事项,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本次收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且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和管理效率。本次资产转让获得的收益亦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资产收储事项预计产生的资产转让收益约481万元,该事项具体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影响金额,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综上,本次收储不存在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资产结构,促进资产的有效优化配置,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4-085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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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4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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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24年12月26日与12月27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00一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隼、王玉惠、黄毅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03
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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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8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公司根据评审结果,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4辆6米纯电动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172.32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下属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收储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下属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收储的公告》)
同意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与上栗县人民政府签署《土地收储及附属资产补偿协议书》,由上栗县人民政府收储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位于萍乡市上栗县李畋大道的上栗汽车站老站相关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屋建筑物。本次土地收储补偿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收储价款确定依据,合计人民币1,183.43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下属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收储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下属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收储的公告》)
同意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鹰潭市自然资源局签署《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将位于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的老修理厂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等资产交由鹰潭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收储。本次收储补偿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补偿依据,合计人民币815.5944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