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2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公司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崔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453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1.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安排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53名激励对象所持11.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3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453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8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997.6000万股的0.0934%。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8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基本情况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23年11月22日
4、授予数量:60.04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00万股的0.5003%
5、授予人数:489人
6、授予价格:75.00元/股
7、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9、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6)。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吕守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1月22日为授予日,以7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0名激励对象授予60.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490名调整为489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1200万股调整为60.0400万股,0.0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申报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4年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8、2024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15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9、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3人,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80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四)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0%。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2月21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即将于2024年12月20日届满,并将于2024年12月23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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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453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1.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53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8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1,997.6000万股的0.0934%。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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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不包含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的26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的10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453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1.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安排和审议程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53名激励对象所持11.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整体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涉及的激励对象范围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4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8,64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19,976,000股的0.0072%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800股的回购价格为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1,840股的回购价格为75.00元/股。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10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其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1,8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应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5.00元/股。综上,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6)。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吕守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1月22日为授予日,以7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0名激励对象授予60.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3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490名调整为489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1200万股调整为60.0400万股,0.0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申报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4年2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4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8、2024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15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9、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75.00元/股对10名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当年应解除限售的1,8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离职、辞退、劳动合同期满等原因,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因此,上述7人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7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因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依据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实施,绩效考核标准遵循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限制性股票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约定执行,考核结果分为A、B+、B、C、D五类。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为A或B+”,“未满足上述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0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因此,上述10人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10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的股票种类及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上述17名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合计为8,640股,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4390%,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19,976,000股的0.0072%。
(三)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8,640股限制性股票中,6,800股的回购价格为75.00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1,840股的回购价格为75.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649,943.67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9,976,000股变更为119,967,360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本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议后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回购原因及回购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5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7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64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9,976,000股减至119,967,3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1,997.6000万元减至11,996.73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6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即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金额由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投资种类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远期锁汇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上述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在授权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境外销售及相关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进出口业务的外汇结算比重增加,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适当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即外汇衍生品交易总金额由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增加至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上述额度在审议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授权使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及交易对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远期锁汇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国内和国际性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间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无法及时适应而造成相关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或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的情况,公司将可能面临相关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禁止从事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的原则、审批权限、内控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审慎审查与其签订的合约条款,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决策及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经纬恒润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及“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3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1,982,599.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8,017,400.24元,于2022年4月13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1072号《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进行调整,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2,624.61万元用于实施“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1,197.62万元用于实施“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金额60,000.00万元,将该等募集资金通过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经纬增资及借款的方式投资于新增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经纬恒润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及“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经纬恒润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经纬恒润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旨在全面整合协同公司现有信息化平台系统,实现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一体化,全面提升公司数字化能力。本项目的实施计划是公司依据行业发展规律、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战略性安排,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大部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但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开发进度需相应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平台化进度较预计时间有所延迟。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基于审慎性原则考虑,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
2、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紧跟国家及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发展方向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布局,拟通过全面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该募投项目的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受近期全球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考虑适时进一步合理规划、布局产能建设周期,并在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中更加审慎、严谨、科学地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因此,为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结合该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7年3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宏观环境及行业发展变化等因素,并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经纬恒润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及“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其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1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英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形成一致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453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11.20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明轩回避表决。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以及《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00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的10名激励对象因2023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其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1,84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应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9,976,000股变更为119,967,36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1,997.6000万元减少至11,996.7360万元,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代表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结合目前宏观环境及行业发展变化等因素,以及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和投资进度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经纬恒润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及“经纬恒润南通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批准,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24年12月30日召集并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8)。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8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C3-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股份由具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称为“A类股份”)和普通股份(称为“B类股份”)共同组成。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六票,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但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聘请或者解聘非职工代表监事。
股东会对前款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除外。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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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2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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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4号1幢4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该组织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该组织依法或者依约定授权的管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5、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2月27日17:30,信函、传真中需写清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4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需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
6、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郑红菊
联系电话:86-10-82263021
传真号码:86-10-82263100
电子邮箱:ir@hirain.com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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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4-089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2,0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2,0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5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8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的基本情况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23年11月22日
4、授予数量:60.0400万股,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00万股的0.5003%
5、授予人数:489人
6、授予价格:75.00元/股
7、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
(下转1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