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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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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4-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2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迪科技”)为提升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拟以现金方式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建投资”)出售其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并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炘诺”)出售其持有的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炘皓新能源与麦迪电力合称“标的公司”,安建投资与苏州炘诺合称“交易对方”),并使用回笼资金优化公司现有资源配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2024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首次对外披露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并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露《麦迪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前六个月至公司披露《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前一日止,即2024年2月10日至2024年10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3、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6、前述1至5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吴镝已作出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2.本人于2024年1月31日向董事会递交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于2024年8月13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麦迪科技重组事宜方案的制定及决策,上述买卖股票行为均系本人通过自有并控制的账户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公开信息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本人自查期间买入麦迪科技股票均不存在知晓或利用任何公司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况。

3.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5.若本人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因上述麦迪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麦迪科技。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麦迪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本人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罗钰熹已作出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未参与麦迪科技重组事宜(以下称“本次交易”)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透露本次交易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做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指示。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均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通过自有并控制的账户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公开信息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系,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6.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愿意将因上述麦迪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麦迪科技。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若违反上述承诺,将连带地承担因此而给麦迪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徐建兰、朱云仙、许红、韩超已分别作出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2.本人在上述股票交易期间,本人直系亲属未向本人透露麦迪科技重组事宜(以下称“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本人做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指示。除公司公开披露的重组和进展公告外,本人并不知悉公司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

3.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本人买卖公司股票系通过自有并控制的账户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公开信息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系,不涉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5.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6.若本人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愿意将因上述麦迪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麦迪科技。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麦迪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吴根进、赖园园、王晨希玫已分别作出承诺如下:

“1.除上述买卖股票交易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2.本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泄露麦迪科技重组事宜(以下称“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或者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本人直系亲属上述买卖股票行为均系其通过自有并控制的账户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和公开信息自行判断而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本人未向其透漏麦迪科技本次交易的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其作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不存在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5.若本人直系亲属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将督促本人直系亲属因上述麦迪科技股票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上交麦迪科技。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连带地承担因此而给麦迪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就上述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作出承诺如下:

“本公司买卖麦迪科技股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麦迪科技股票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出于合理安排和资金需求筹划而进行,从未知悉、探知、获取或利用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也从未有任何人员向本公司泄漏相关信息或建议本公司买卖麦迪科技股票。

本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综上所述,本公司的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

自查期间,本公司除上述申报情况外,没有其他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也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麦迪科技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本公司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中所涉及各项说明和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文件,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等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及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承诺函均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麦迪科技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3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用于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募投项目名称:“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或“本项目”)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因重大资产出售而终止“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 或“原项目”)后预计剩余的募集资金4,354.79万元。

● 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三年。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的概述

2024年10月30日,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拟终止“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原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23,212.49万元,用于建设年产9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已投入19,196.12万元,预计剩余募集资金4,354.7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及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相关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抓住新业态、新技术带来的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将终止原募投项目后剩余的募集资金4,354.79万元用于新项目“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7号)核准,麦迪科技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9,863,4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7,599,565.44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962,253.9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6,637,311.5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2020]6654号《验资报告》。

(二)原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23年5月,公司将原“互联网云医疗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合计22,231.79万元变更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并将前述募集资金以有息借款的方式给原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暨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原募投项目总投资186,171.5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3,212.49万元,建设期18个月,通过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自动化生产、检测、仓储物流等主辅设备以及配套工装夹具及辅助设备等,实现年产9GW N型高效TOPCon电池产能建设。截至2023年8月,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作基本全部完成,并开始正式生产销售。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根据公司拟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安建投资出售其持有的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向苏州炘诺出售其持有的麦迪电力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具体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方案的整体安排,原募投项目“高效太阳能电池智能制造项目”已实施的部分将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炘皓新能源及相关业务整体共同出售,原募投项目随即终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及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终止原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拟投入新募投项目。

三、新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变更拟投向新募投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2、建设单位:

(1)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苏州优麦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优麦”)

3、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

4、建设周期:三年

5、项目内容概述:

近年来,随着创新科技底层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机器人、无人机、eVOTL等新产品与医疗行业呈现出快速融合发展趋势。医疗信息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是智能机器人及无人机、eVOTL等飞行器实现与具体医疗服务场景切实融合,发挥其在医疗服务场景应用价值的重要桥梁。作为国内领先的医疗临床信息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多年来,公司在临床医疗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并在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急诊急救等场景中的智慧医疗解决方案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与技术优势。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依托多年在“急危重症”临床医疗信息化领域的核心产品、技术积累及项目实施经验,结合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模型、飞行设备、机器人等前沿技术,对行业相关前沿技术及产品进行研发。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包括:低空医疗救援平台解决方案及智能医疗服务机器人解决方案,均是围绕主业展开。

低空医疗救援平台解决方案方面:公司在现有核心业务“智慧急救系统”的基础上加载无人机或eVOTL,具体分别对应为不同场景的飞行器定制改造和对应的配套软件平台研发,旨在推动公司原有急救信息化产品的升级,进一步扩大救治范围,缩短救治时间,提升急救效率,具体研发计划如下:

智能医疗服务机器人方面:项目拟基于公司在临床医疗领域的丰富医疗数据积累以及在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急诊急救等场景中的智慧医疗解决方案的开发经验与丰富的医疗实践场景,结合与专业机器人产业公司未来在互训练、技术升级以及深度学习等方面的技术合作,由产业公司提供相关硬件及服务,公司提供医疗业务场景支持及多模态数据,研究开发智能机器人,重点布局在医疗场景下的看护、护理及陪伴型智能服务机器人,具体如下:

6、项目规模:项目计划投资金额4,837.42万元,其中4,354.79万元拟以原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本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及苏州优麦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创新产品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低空医疗救援平台解决方案研发规划投资2,199.1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67.5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智能医疗服务机器人应用研发规划投资2,638.2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87.2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7、使用方式:

本项目拟由公司及苏州优麦共同实施,其中苏州优麦作为实施主体参与智能医疗服务机器人应用研发,公司拟通过借款方式向其投入募集资金不超过2,387.29万元,借款利率不低于签署借款协议时同期LPR水平。

(二)新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具有良好产业聚集优势且符合国家政策

本项目实施主体所在地苏州是长三角地区的重要城市之一,制造业发达,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汇聚了大量领先的飞行器、机器人等科技企业及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市场及实践场景。在政策方面,江苏省和苏州市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为高端新兴科技产业提供政策保障。对于无人机、eVOTL等相关产业,苏州市于2024年发布了《苏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一2026年)》和《苏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重点围绕产业链、基础设施、应用场景、安全监管等方面,推进低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并加强人才引进与创新支持。同时对于智能机器人产业,江苏省政府于2024年发布了《江苏省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江苏省机器人产业链规模将达到20亿元,核心产业规模超过250亿元。通过政策引导,推动服务机器人在家政、养老、医疗康复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智能技术的突破。

2、项目的应用前景广阔,有良好的市场环境

我国的航空医疗救援市场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相对薄弱,航空救援在速度和效率上的明显优势,是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

此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在健康、保健及康复领域的护理需求和医护人员短缺矛盾将日益凸显,智能看护、智慧医院后勤管理等智能机器人应用可替代人工,长时间完成病患看护、医用耗材管控与运输等工作,可有效应对快速增加的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并填补中国长期护工的供需缺口,在医疗健康、养老服务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3、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及产品服务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基础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及技术积累 公司在医疗信息化领域围绕临床医疗形成了覆盖麻醉、手术室、重症监护(ICU)、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等场景的临床信息化产品体系,同时,公司凭借从单体医院的临床信息化解决方案到区域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经验积累,为客户提供完整的急救急诊一体化解决方案。通过5G、物联网等创新技术赋能,数字化救护车、直升机改造,打破院前-院内救治数据互联互通的壁垒,满足各医疗机构间远程诊疗、上下级协同救治需求;将区域急救资源合理分配、患者救治战线前移,缩短抢救时间,提升急救质量,实现智慧急救。目前,公司的医疗信息化业务已在全国32个省份的近2,400家医疗机构得到成熟应用,在医疗临床信息化细分领域形成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和较高品牌知名度。自成立以来,公司先后承担“国家工信部人工智能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国家“十二五”863课题、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多项研发项目,有丰富的技术储备。医疗救援方面,公司成功参与实施了上海航空救援项目,同时,已开始布局基于无人机的医疗救援解决方案,首款救援系列MD127-I型无人机已成功完成首飞。在机器人应用方面,公司与国内智能服务机器人领域的领先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将与其陆续展开针对医疗服务型机器人的交互训练、技术升级以及深度学习等方面的技术合作。

(三)新募投项目必要性分析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拓展公司业务新维度

根据赛迪顾问《中国低空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4)》,2023年我国低空经济规模为5,059.5亿元,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10,644.6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8.14%,医疗救援是其重要应用领域之一。同时,机器人是当今世界科技领域最具潜力和前景的产业之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依靠人工智能、机器人等科技创新来保障和改善康养服务等已经成为当前许多国家的战略需求。医疗信息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是智能机器人、无人机、eVOTL实现与具体医疗服务场景切实融合,发挥其在医疗服务场景应用价值的重要桥梁。公司作为专业的医疗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有必要抓住产业发展机遇,积极探索相关产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

本项目将围绕智慧医疗典型场景,依托多年在“急危重症”临床医疗信息化领域的核心产品、技术积累及项目实施经验,结合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模型、飞行设备、机器人等前沿技术,展开基于无人或载人飞行器的医疗救援解决方案研发,以及基于机器人的康养服务、后勤服务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实施将围绕公司医疗信息化主营业务,推进公司业务布局从医院管理、疾病救治到健康管理的延伸,从地面向上延伸,有助于公司在智慧医疗领域进一步拓展产品线、丰富产品体系,从而深化公司战略布局,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积极布局前沿技术储备,为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各类医疗信息化系统渗透率已经较高,现有成熟产品未来增长潜力有限,为保障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业务发展,公司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机遇,以期持续提升公司发展动能。与此同时,近年来,人工智能、机器人、飞行器等各类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并在医疗健康领域显现出广阔的应用价值和市场前景。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布局基于无人机、eVOTL等飞行器的医疗救援平台解决方案和智能医疗服务机器人相关产品技术研发,探索并推进无人机、eVOTL、智能机器人等新产业新技术与医疗服务行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四)新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预计进度计划如下:

(五)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旨在支撑公司开展低空医疗救援平台解决方案和智能医疗服务机器人应用领域更深层次的创新研发活动。基于无人机、eVOTL等飞行器的医疗救援平台解决方案和智能医疗服务机器人应用具有良好的经济价值和市场前景,但由于新产品研发周期较长,相关行业的应用在国内尚处于发展初期,新产品研发成果后可能仍需投入额外的市场及技术资源,使其实现产业化。因此,现阶段暂时无法对项目经济效益进行详细测算。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将得到提升,为公司前沿技术的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增强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新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及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1、无人机、eVOTL等飞行器相关市场前景

在我国无人机市场方面,我国无人机市场规模仅次于美国,根据Mordor Intelligence数据,我国无人机市场规模自2019年20.2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56.7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到29.44%,预计2024-2029年复合增长率为16.26%,高于全球无人机市场增速。在eVOTL方面,根据赛迪研究院数据统计,2021-2023年间,我国eVOTL市场规模自3.20亿元增长至9.80亿元,复合增长率达到75.00%,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95.00亿元,预测期2024-2026年复合增长率为113.22%。未来,随着我国无人机、eVOTL等飞行器相关市场的持续发展,将为产业链内相关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契机与市场需求。

2、智能机器人行业市场前景

随着全球智能机器人产业的不断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融合与推动下,整体产业技术不断实现突破与创新,下游应用场景也不断向国防军事、工业制造、仓储物流、医疗健康、应急救援、教育服务等领域不断发展与探索。

近年来,在我国政府政策大力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兴战略产业发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深化,在基础器件、新材料与新结构、控制理论、识别算法、智能理论等产业链领域取得重要技术突破,逐步培养起诸多在智能机器机器人领域的优秀企业。此外,中国已经连续多年稳居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消费国和生产国,根据Technavio数据统计,我国商用机器人市场规模自2018年19.49亿美元增长至2023年34.04亿美元,复合增长率11.80%,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112.06亿美元,预测期复合增长率达到26.91%,在未来产业智能化、数字化升级转型,实现智能制造的战略推动下,势必催生大量的智能机器人需求,将为我国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带来良好的市场空间。

(二)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及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支持政策,有效推动了医疗信息化、无人机、eVOTL及机器人行业的发展。无人机、eVOTL等飞行器及机器人行业尚处于市场化发展初期,具有政策驱动特征,相关的商业模式也仍尚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若未来国家对上述相关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技术发展或运营成果不及预期,或将直接影响未来相应行业的市场发展。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充分利用多年在临床医疗领域的丰富数据积累以及在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急诊急救等场景中的智慧医疗解决方案开发经验与技术优势,提高技术转化效率,加快推进项目研究开发的顺利进展。

2、技术研发及人才资源风险

本项目所处的医疗信息化、无人机、eVOTL和医疗服务机器人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相关的AI算法、大模型、物联网、机器人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快,市场对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提高,行业内高素质人才也较为稀缺。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引入优秀的人才或核心人才流失,在研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实现预期突破以至于无法符合未来技术发展方向,将会在投入商业使用中缺乏竞争力,进而不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为行业内高素质人才提供优越的研发条件,完善人才聘用、管理及激励制度,积极引入相关高端人才,保持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稳定。公司也将加大研发力度,积极与行业产业链内相关优秀企业合作,并寻求与国内优秀科研院校合作,为未来研发方向及业务拓展方向提供支持。最后,公司将继续完善严格的技术保密工作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各级保密责任人,有效避免公司核心技术泄露,保障公司在研项目的顺利进行。

五、新募投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本项目无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无需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等有关情况。

六、监事会、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的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新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新项目,系公司对未来战略产品与行业前沿技术进行布局,为丰富产品组合、进一步开拓新市场、提高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奠定基础。但新产品研发周期较长,相关行业的应用在国内尚处于发展初期,新产品研发成果产业化仍存在风险。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新项目无异议。

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4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

担保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玛丽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丽医院”), 上述被担保人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2,000万元,计划用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玛丽医院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玛丽医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不代表实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0,000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已签担保合同的存量使用部分及预计新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麦迪科技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玛丽医院为被担保人,并为上述主体提供担保额度2,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额度后,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增加至252,000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已签担保合同的存量使用部分及预计新增),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玛丽医院为被担保人,新增对上述主体的担保额度共计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1、担保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新增为玛丽医院提供2,000万元担保额度后,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度增加至252,000万元(包含以前年度已签担保合同的存量使用部分及预计新增)。

2、担保额度有效期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次对玛丽医院提供的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不超过前述担保额度。

3、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

4、担保内容

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5、担保期限

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6、授权事项

公司资本管理中心为对外担保具体事项的经办部门,应对担保申请人及反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验证,分别对申请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担保事项的合法性、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具体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海口玛丽医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57306268X7

3、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5-1号华江大厦1-3楼

4、注册资本:3,7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吴根进

6、成立时间:2011年5月4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疗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最终获得的批复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与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担保额度和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增为玛丽医院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且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增为玛丽医院提供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不代表实际担保金额)为25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28.0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41,239.1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62%。

公司无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亦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7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余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购买单笔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一、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向浙商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办理了结构性存款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产品赎回,收回本金4,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5.91万元。

上述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产品的余额为0万元。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8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第二十七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8、23、2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0、22、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大厦

(2)联系人:薛天

(3)联系电话:0512-62628936

(4)传真:0512-62628936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