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3版)
一、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保利置业”)共同投资设立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国兴”)。其中,公司持股70%、威海保利置业持股30%。威海国兴为公司纳入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威海国兴在预留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分别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目前以上财务资助即将到期。现结合威海国兴实际运营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情况,拟对即将到期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财务资助及展期情况
(一)财务资助发生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 4月7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威海国兴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5亿元,同时应按股权比例向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3.5亿元,按照年利率不高于9%的标准收取费用,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威海国兴向威海保利置业实际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0.81亿元。经公司2023年4月1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财务资助展期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目前,此项财务资助余额为0.81亿元。
(二)展期情况
威海国兴主要负责开发财信保利名著项目。经与威海保利置业协商,拟对威海国兴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展期的财务资助款项总额为0.81亿元,展期至2025年8月31日,借款利率与原借款协议相同,即不超过9%。
三、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572881042Q
3、成立时间:2011年04月15日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阳
6、主营业务: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产营销策划;房屋租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7、股东情况:
■
威海保利置业的控股股东为: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为100%。
8、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9、公司此前对威海保利置业财务资助的授权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四、财务资助《补充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
甲乙双方签订的系列《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余额为8,100万元。
现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做如下约定:
1、双方同意原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变更为:资金到期日为2025年8月31日。若双方无其他书面文件,每笔资金借款到期日以不超2025年8月31日为限。
2、除上述约定外,原合同其它约定不变,仍按“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本协议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威海国兴开发的财信保利名著项目已建设销售完毕,目前已进入利润分配的阶段,双方股东已对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由于股东双方在进行利润分配过程中均需履行各自的审议及审批程序,预计2024年12月31日前不能完成利润分配,出于谨慎性考虑,双方同意对财务资助期限进行延长。后续将以各股东方的利润分配冲抵财务资助资金。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原因合理、不存在各方偿债违约的可能性,风险可控。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议案的内容。
七、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后,上市公司(母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25,057.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81%;其中财务资助逾期16,507.7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5%。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5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2024年12月2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
(二)议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议案3为关联交易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原件;该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祯、李屹然
联系电话:023-67675707
传 真:023-67675588
邮 箱:songxiaozhen@casindev.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6楼
邮 编:40002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为“360838”,投票简称为“财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30(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对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若同一项表决结果有两个以上“√”者,视为无效票。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限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