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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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期限的要求,并认可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4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4人,其中左江女士、徐志翰先生、阎焱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许植先生、于强先生、胡启胜先生、沈春水先生、孙先武先生、鲁炜先生、郎元鹏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沈和付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集中采购中心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集中采购中心,作为公司一级部门,负责采购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意公司特别分红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363,777,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61,826,673.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024年12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会议具体事项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合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的监事5名,其中张辉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刘斌宝先生、徐明余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监事会经半数以上的监事推举,由刘炜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同意公司特别分红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363,777,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61,826,673.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详见2024年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特别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1-3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9,930,551.7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423,008,844.12元。年终将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交易风险准备各10%,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累计未分配利润7,743,384,554.18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261,898,235.66元。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政策精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拟定特别分红方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4,363,777,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261,826,673.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如在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二、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行业情况、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有合理性。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审议程序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耿勐翾、朱睿达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6220174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同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O”。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