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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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合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详见公司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详见公司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4-024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新华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详见公司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

2、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2024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

一、本次延期召开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近日,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泰控股”)递交的《关于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函》,提议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提案内容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的成长性及股本规模,为回馈广大股东的支持与信任,同时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现提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总股本299,098,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含税)。

2、董事会对提案审查情况

鲁泰控股现持有公司股份89,699,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并书面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交程序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6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安徽省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7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新增临时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已于2024年11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11月30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其中议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24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 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5日8:30-11:3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宝珍

联系电话:0563-8630512

联系传真:0563-8630198(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政编码:2426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篁嘉桥经济开发区篁嘉大道7号

5.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鲁泰控股提出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7

2.投票简称:黄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17 证券简称:黄山胶囊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40,547,848.2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66,872,055.2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总额为466,669,767.88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的成长性及股本规模,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现有总股本299,098,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75,650.5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三、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