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桐”)增资70,00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宏桐提供的有息借款43,776.29万元(含截止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转为对其增资,使用自有资金增资26,223.71万元。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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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1,022.78万元;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732.02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戴振华
注册资本为:1,848.934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6318782584
企业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1幢1层116室
所属行业:制造业
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生物科技、医药科技、电子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自有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2.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上海宏桐100%股权,上海宏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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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上海宏桐提供借款8,655.33万元用于实施“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投资人民币82,745.13万元建设“区域总部中心项目”,其中使用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3,732.0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12日超募资金金额,最终投入金额以公司全部超募资金含孳息为准),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最终项目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上海宏桐作为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优化上海宏桐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公司拟将前期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桐提供的有息借款43,776.29万元(含截止2024年10月31日,募集资金的利息收益)转为对其增资,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建设背景、实施内容、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变化。另外,根据上海宏桐实际运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6,223.71万元对其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宏桐的注册资本将由1,848.9345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654.8213万元人民币,仍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增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上海宏桐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分批缴付出资。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桐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和上海宏桐实际运营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增资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向上海宏桐提供的有息借款转为对其增资,并使用自有资金对其增资的事项。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上海宏桐提供的有息借款转为对其增资,并使用自有资金对其增资的事项有利于增强全资子公司上海宏桐的资金实力,促进上海宏桐的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泰医疗”)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范围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延期时间:拟调整“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 拟调整项目投资金额:拟缩减“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3,224.44万元,缩减为人民币12,924.44万元,缩减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本次拟缩减募集资金300.00万元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1,665.40万元,合计1,965.40万元拟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本次调整后的“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总投资额3亿元人民币保持不变,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由4,000.00万元增加至5,965.40万元。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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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1,022.78万元;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732.02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情况概述
(一)“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规模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829.42万元。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产品首次动物试验结果未达预期,公司重新对原试验方案进行了优化,导致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结合研发进度、市场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因素,决定拟调整“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的投资进度,由原计划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拟缩减“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3,224.44万元,缩减为人民币12,924.44万元,缩减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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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构成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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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根据项目要求,公司重新对原试验方案进行了优化,优化后的方案预计可减少部分研发投入。除上述调整外,“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其他事项不作调整。
(二)“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新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4,895.20平方米,主要用于满足后续企业产品生产和相关储备及需要,包括厂房七栋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的相关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36.49万元(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该项目将拟使用的募集资金增加投资金额为1,965.40万元。
本次调整后,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亿元保持不变,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4,000.00万元增加到5,965.40万元,拟投入的募集资金调整金额为“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本次拟缩减募集资金金额300.00万元与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1,665.40万元,合计为1,965.40万元。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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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构成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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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调整外,“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其他事项不作调整。
为确保新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新增募集资金1,965.40万元以有息借款的形式,提供给全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用于实施该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执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的进展需要实施借款。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事项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使用速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事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是根据公司项目进展情况决定的,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和投资金额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事项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2月7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4.46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825.2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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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71.7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1,022.78万元;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3,732.02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23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12月延长至2024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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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部分本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注2:“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3:“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后续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4年9月30日,“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且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455.6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待上述尚待支付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关联交易概述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1,039,811.33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预计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与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云女士、李在文先生、李新胜先生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与其他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成正辉先生、戴振华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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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其中2024年1-10月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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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3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678371
(2)法定代表人:李西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4)注册资本:121,244.1394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9年1月25日
(6)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南十二路迈瑞大厦1-4层
(7)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医疗电子仪器及其配套试剂及产品的软件开发(不含国家限制项目);自产产品售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迈瑞医疗的控股股东为Smartco Development Limited和Magnifice (HK) Limited,实际控制人为李西廷先生和徐航先生(共同控制)。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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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迈瑞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瑞医疗”)的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董事李新胜先生、李在文先生及赵云女士在迈瑞医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迈瑞医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迈瑞医疗向公司提供研发服务和销售服务。
2.公司名称:上海恺蕴经贸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7421302776
(2)法定代表人:彭阳初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2年8月14日
(6)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支线310号1幢一层8109、8110
(7)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经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建筑装潢材料(除危险品)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出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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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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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持有其40%股权;2016年11月前,成正辉担任其监事;成正辉的原股权代持人李俊在该公司任职;成正辉的姐夫彭阳初持有其100%股权,并担任上海恺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恺蕴”)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分公司负责人。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上海恺蕴为公司电生理产品经销商,公司向其销售产品。
3.公司名称: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81580913817N
(2)法定代表人:成灵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24.5138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1年8月9日
(6)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湘乡大道009号3号楼
(7)经营范围: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Ⅲ类:03-1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心血管介入器械;凭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电子设备、医疗器械制造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公共软件服务;凭有效的备案文书从事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进出口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出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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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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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埃普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埃普特”)持有瑞康通(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瑞康通”)30.8839%股权,湖南瑞康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康通”)是上海瑞康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成正辉先生与其儿子成灵先生为上海瑞康通实际控制人,成正辉先生担任上海瑞康通董事,成灵担任上海瑞康通与湖南瑞康通董事长和总经理。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公司向湖南瑞康通销售产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并提供相应服务;拟向湖南瑞康通出租部分厂房、办公场地及宿舍。
4.上海易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HMEXC
(2)法定代表人:刘明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301.7221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0年4月8日
(6)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356号3幢1层128-137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及出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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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下转17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