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4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本行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7名,实际出席董事17名(实际拥有表决权的董事16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智晖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提名吴智晖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执行董事吴智晖回避表决。
2.提名陈钢梁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执行董事陈钢梁回避表决。
3.提名严国利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执行董事严国利回避表决。
4.提名秦晓君女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执行董事秦晓君回避表决。
5.提名马仕秀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执行董事马仕秀回避表决。
6.提名沈祥星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执行董事沈祥星回避表决。
7.提名张勤良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执行董事张勤良回避表决。
8.提名沈幼生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执行董事沈幼生回避表决。
9.提名虞兔良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执行董事虞兔良回避表决。
10.提名顾洁萍女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执行董事顾洁萍回避表决。
11.提名贾玉革女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贾玉革回避表决。
12.提名黄志刚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黄志刚回避表决。
13.提名黄卓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黄卓回避表决。
14.提名蒋岳祥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蒋岳祥回避表决。
15.提名鲁瑛均女士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鲁瑛均回避表决。
16.提名孙同全先生为本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孙同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的董事会换届方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经审查,本次董事会换届方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贾玉革女士、黄志刚先生、黄卓先生、蒋岳祥先生、鲁瑛均女士、孙同全先生均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及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我们同意贾玉革女士、黄志刚先生、黄卓先生、蒋岳祥先生、鲁瑛均女士、孙同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为进一步增强本行营运实力,提高本行风险抵御能力,推动本行业务发展,加快实现战略转型,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确保本行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1.计划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一次或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
不超过10年期,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本行在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有权按面值部分或全部赎回本议案下对应已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
3.债券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综合考虑发行时市场情况及发行方式等因素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利率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4.发行方式
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批准用于充实本行二级资本。
6.相关决议有效期
上述发行方案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7.发行授权
本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二级资本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条款、发行期数、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整或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就上述授权对本行高级管理层进行转授权。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8.备注事项
本行拟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券含有减记条款,当触发事件发生时,该工具将立即减记。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若不进行减记该银行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该银行将无法生存。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发行非资本类金融债券
为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号召,进一步加强对优质客户的信贷支持,更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本行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非资本类金融债券。
1.计划发行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根据本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市场情况一次或分期发行。
2.债券期限
不超过五年(含五年期)。
3.债券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票面年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4.发行方式
拟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
5.募集资金用途
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金融债、三农专项金融债、小微专项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科创金融债等)募集资金用于发放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用于绿色项目、科技创新类企业贷款投放等监管部门、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
6.相关决议有效期
上述发行方案相关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7.发行授权
本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非资本类金融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条款、发行期数、发行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时机,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调整或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就上述授权对本行高级管理层进行转授权。该授权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上述发行方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最终需经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批准后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5年资产核销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修订《数据治理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制定《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修订《金融资产估值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情请查阅本行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审阅了以下事项:
一、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审查评价及整改情况报告。
二、业务连续性管理审计报告。
三、资本管理专项审计报告。
四、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审计报告。
五、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审计报告。
六、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七、修订《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八、修订《反洗钱集中作业操作规程》。
九、修订《客户洗钱风险评估及分类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智晖先生 1970年10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新昌县财税局科员、团工委书记,新昌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新昌县信用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新昌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嵊州农村合作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嵊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新昌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诸暨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除上述情况外,吴智晖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智晖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陈钢梁先生 1975年11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绍兴县信用联社夏履办事处柜员、湖塘分理处主任、团体业务副科长(主持工作),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柯桥支行副行长、个私业务科科长、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瑞丰银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战略企划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电子银行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诸暨农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绍兴恒信农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嵊州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
除上述情况外,陈钢梁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钢梁先生持有本行股份55.0383万股。
严国利先生 1977年7月出生 中国国籍
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绍兴县信用联社安昌办事处储蓄、记账,柯桥办事处复核,福全办事处记账,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业务拓展部团体业务科综合岗、行政管理部办公室文秘、公司业务部经理、行政管理部办公室副主任、总行办公室副主任兼执行督察中心经理,瑞丰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全)兼绩效管理中心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现任本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工会主席。
除上述情况外,严国利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严国利先生持有本行股份30.4634万股。
秦晓君女士 1980年4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绍兴县信用联社马鞍办事处储蓄柜员、客户经理,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科级秘书,钱清支行副行长兼营业部主任,大钱门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企业策划办公室主任(正科级),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瑞丰银行战略企划部副总经理(全面负责)兼品牌管理中心经理,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全面负责),零售银行部总经理,瑞丰银行营销总监兼零售金融总部总经理,瑞丰银行党委委员。现任本行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
除上述情况外,秦晓君女士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晓君女士持有本行股份25.9588万股。
马仕秀先生 1944年3月出生 中国国籍
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蜀阜小学民办教师,红卫大队生产队会计,绍兴县第二纺织厂厂长,绍兴县(柯桥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绍兴县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六届、第七届绍兴市人大代表,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浙江省省人大代表(第七届浙江省人大主席团成员)。现任浙江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马仕秀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仕秀先生持有本行股份64.7386万股。
沈祥星先生 1959年8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夏履乡副乡长、乡长、党委书记,杨汛桥乡党委书记,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绍兴县第九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柯桥区第一届人大代表。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行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沈祥星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祥星先生持有本行股份74.7486万股。
张勤良先生 1962年1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历任绍兴县大和第二建筑队技术科长,绍兴县大和第二建筑队队长,绍兴县建筑营造公司副总经理,绍兴县建筑营造公司总经理,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绍兴县(柯桥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行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张勤良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勤良先生持有本行股份22.7593万股。
沈幼生先生 1946年8月出生 中国国籍
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柯岩汽配厂厂长、绍兴第二汽车配件厂厂长兼书记。现任绍兴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本行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沈幼生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幼生先生持有本行股份58.1486万股。
虞兔良先生 1963年12月出生 中国国籍
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浙江老凤祥首饰厂副厂长,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本行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虞兔良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兔良先生持有本行股份0.442万股。
顾洁萍女士 1974年11月出生 中国国籍
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租赁公司员工,浙江华港染织有限公司总经理,本行监事。现任浙江朗莎尔维迪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朗莎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壹迦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总经理,本行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顾洁萍女士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洁萍女士持有本行股份44.1486万股。
贾玉革女士 1969年8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党派,教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副院长,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美国弗吉尼亚大学达顿商学院访问学者,挂职北京市教委科学技术与研究生管理处、中央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本行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贾玉革女士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玉革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
黄志刚先生 1982年2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系主任、教授,本行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黄志刚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志刚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黄卓先生 1978年9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2011年1月至今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从事经济学和金融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现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本行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黄卓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卓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蒋岳祥先生 1964年12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历任浙江大学数学系教师,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科科长、管理处副处长,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行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蒋岳祥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岳祥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鲁瑛均女士 1977年5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教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国际业务部职员,澳大利亚Halligan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分析师,山东工商学院教师。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本行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鲁瑛均女士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瑛均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
孙同全先生 1968年11月出生 中国国籍
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研究员。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小额信贷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小额信贷研究室主任、农产品市场与贸易研究室主任、小额信贷培训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农村金融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农村发展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本行独立董事。
除上述情况外,孙同全先生与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个月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同全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内容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要求,本行对经营范围作如下变更:
1.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等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变更后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根据本行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本行的银行业务范围包括:(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五)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六)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七)从事同业拆借;(八)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九)从事银行卡业务;(十)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一)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等业务;(十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上述第(一)至(十)项不含外汇业务。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实际情况,本行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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