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10:0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并修订相关内容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并修订相关内容的公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并修订相关内容的公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11:00在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进行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并修订相关内容的公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并修订相关内容的公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王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 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4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
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洪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洪仪先生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李洪仪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洪仪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李洪仪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洪仪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刘俊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津贴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刘俊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俊彦先生,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师、商学院教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副系主任,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俊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俊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规定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5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日 10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日
至2025年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华、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世娜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延长并修订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2日、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1,994,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月2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其存续期将于2024年12月28日到期届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2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并修订方案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拟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12月27日。
为确保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更好地实施,拟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增加“非交易过户”的权益处置方式,同时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对股票限售期相关政策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与上述表述相关的部分内容进行同步修订,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更新后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摘要(修订稿)》《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三、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及相关条款修改事项;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修改;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及相关条款修改,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条款修改;相关条款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改对公司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条款的修改,不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以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相关调整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商誉的形成
2020年4月,公司子公司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泰凌医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凌国际”)股权,取得“密盖息”业务。
自收购完成后,公司每年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截至目前,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764.28万元。2023年度“密盖息”业务收入2.9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约32%。
二、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随着医保控费、集采与挂网价格联动等一系列医改政策不断深化,自2024年3月浙江省执行“密盖息”产品集采价格以来,受集采联动降价和挂网价格联动影响,国内部分省份“密盖息”产品终端销售价格有所下调,降幅约9%至13%左右。由于医院终端需求短时间内难以充分释放,无法抵消产品降价的影响,2024年度“密盖息”业务收入规模预计下降约13%至17%左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华”),对收购泰凌国际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中天华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以2024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泰凌国际的特定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泰凌医药国际有限公司的特定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1430号]。
根据评估报告结果,泰凌国际商誉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该资产组(含商誉)的账面价值,发生了减值,本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为人民币9,764.28万元。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9,764.28万元,将影响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7,196.27万元,相应减少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196.27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最终数据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73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36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142.5937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8]G1600232062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如下:
■
注: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为通过KC1036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4年9月30日,“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740.20万元,投资进度达96.75%,该募投项目主要是为公司在研国家一类抗肿瘤新药KC1036等提供原料药。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就KC1036针对消化系统肿瘤、胸腺肿瘤等多个适应症开展临床研究,其中,公司正在开展的KC1036治疗晚期食管鳞癌处于Ⅲ期临床研究,公司正在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药物研发进度。
由于“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与公司KC1036的研发进度密切相关,经审慎综合考虑在研项目的研发周期、注册审评及现场检查等相关因素后,公司决定将“年产500kg抗肿瘤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以将募投项目进度与药物研发进度有机衔接、统筹兼顾,确保项目建设满足公司在研肿瘤药项目生产要求。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同意公司相关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相关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于康辰药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