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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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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长三角总部项目的公告

2024-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长三角总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中国电研长三角总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并分期实施,其中一期投资约3亿元,二期的具体计划拟根据一期的运营情况、市场及产业需求等情况确定。

●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涉及较大规模资金投入,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等有关政策、市场环境、政府等有关部门审批、公司或产业实际发展情况变化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的可能性。本项目的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规划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结合长三角地区的良好发展前景和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为有效贴近目标市场与客户,全面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服务能力,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或“公司”)计划在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苏州高新区”)建设中国电研长三角总部。2024年4月26日,公司与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相关《投资协议书》,项目需根据投资安排完成相关可行性研究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国电研长三角总部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中国电研长三角总部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12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约3亿元,二期的具体计划拟根据一期的运营情况、市场及产业需求等情况确定后另行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组织实施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并执行相关协议及在其职权范围内根据一期项目进展情况调整投资进度、投资额度、建设施工进度等具体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电研长三角总部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苏州高新区。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资约3亿元,二期的具体计划拟根据一期的运营情况、市场及产业需求等情况确定;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周期:在取得项目用地后分期建设,建设期预计为8年,其中一期建设期为3年。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苏州高新区建成中国电研长三角总部,全面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的服务能力,开展标准规范制订、行业共性技术研究以及第三方测试研发服务,搭建智能家居、智能汽车、能源装备、医疗健康等产业发展和共性技术推广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能源高端装备及试验装备新基地,成为长三角区域领先的“电器行业质量整体提升解决方案”提供者。项目一期拟购地120亩(用于两期建设,具体以最终成交面积为准),新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零部件试验装备、制冷及家电试验装备、新能源电池生产线的后处理系统设备等相关装备生产厂房及制冷设备、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新能源电池及光储充系统、医疗器械等相关检测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并购置相关生产、检测等设备。二期的具体计划将根据一期的运营情况、市场及产业需求等情况确定。

6、项目建设及运营主体:中国电研拟新设立全资企业中国电研苏州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作为项目购地的法人主体和基建建设、生产设备等购置的主体单位,负责项目建设、整体长三角总部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以及新能源装备和试验装备的生产制造管理,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中国电研委派;中国电研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拟新设立全资企业威凯检测苏州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作为检测等设备购置的主体,负责质量技术服务业务的运营管理,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由威凯检测委派。前述拟设立企业的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就本项目签订的《投资协议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在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本项目投资总金额及购地面积较原《投资协议书》发生变化,公司与苏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充分沟通后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在原《投资协议书》基础上签订《投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方案调整情况

乙方将在苏州高新区建设长三角总部项目,总投资额变更为12亿元,计划购地约120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三)其它事宜

1.本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投资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投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资协议书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2.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活跃、开放程度高、创新能力强,在汽车零部件及整机制造、电子通讯、机械仪表、精细化工、纺织印染、生物制药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的产业配套群规模大、科技水平高。近年来,公司来源于长三角地区的业务比重不断增加,而长三角地区的良好发展前景和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将成为公司快速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建设中国电研长三角总部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的区域覆盖,有效贴近目标市场与客户,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由于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尚未正式投建,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周期较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等有关政策、市场环境、政府等有关部门审批、公司或产业实际发展情况变化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的可能性。公司已结合国内外相关行业的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划,对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明确了项目一期的具体方案,使项目生产和服务能力更加贴合市场需求。基于审慎的原则,项目二期的具体计划拟根据一期的运营情况、市场及产业需求等情况确定,具体投资规模、建设期限等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行业动态变化,在进行充分可行性研究后实施项目二期,确保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稳健发展,同时降低投资风险。

2、本项目需依法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竞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最终成交面积、成交价格以及土地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尚需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地方政府就土地购置、基建方案报建等事项的沟通,成立项目推进工作组,推进相关工作的办理进度,避免影响项目施工建设。

3、本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可能发生因资金不足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风险。此外,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公司前期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析,在项目实施阶段,公司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成本控制,同时与外部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及时到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3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此次对外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共计2家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

● 2025年度计划对2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020万元的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3.83万元,均为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中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16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35亿元。为确保获得授信,计划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2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该额度在本次担保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州擎天德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2.安徽擎天伟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取授信额度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保障业务发展,需要争取较宽裕的授信额度。为满足业务结算的灵活性,需要在多家机构获取授信额度。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正常、持续经营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不超过1,020万元,公司及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83.83万元,均为公司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0.01%。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4-03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可控的外汇成本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达到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海外业务的增长,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可控的外汇成

本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及子公司

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达到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对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减少外汇汇率波动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冲预期管理的风险敞口,实现外汇套期保值。

(二)交易金额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远期结售汇开展金额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1.4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只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在本次审议的额度下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前次已授权未到期的合约除外),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期间及额度范围内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核,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业绩的影响。外汇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和《金融衍生业务集中审核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仅含远期结售汇业务,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合同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就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资质核准、年度预算、审批权限、操作流程、业务交易管理、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上述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根据上述制度,公司及子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落实了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及风险监控措施,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以减少流动性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以减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日元,当汇率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