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建信旗下部分基金产品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12月17日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如下:
■
自2024年12月17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以上券商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一、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http://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关于新增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12月17日起,盈米基金将新增代理销售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具体如下:
■
一、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http://www.yingmi.cn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
网址:http://www.ccbfund.cn
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的基金代销网点和销售网站办理业务时,请按照各代销网点的具体规定执行。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注:上述限售份额自2024年12月17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限售份额情况:
■
注:限售期自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限售
无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将于2024年12月17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共计120,060,000份,其中场内解除份额120,060,000份,不涉及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599,94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6.66%。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72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00%。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根据《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第3季度报告》,2024年度本基金累计可供分配金额35,349,635.18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基础设施项目期末时点出租率为72.49%,签约率为77.27%(签约率在出租率的基础上考虑了已签署租约但尚未起租的面积)。
(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解除限售的基金份额的份额持有人为原始权益人的控股股东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发展集团”),基于对本基金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发展集团将继续持有本次解除限售的基金份额,暂无卖出计划。
故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暂时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