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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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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个人
投资者基金转换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4-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18日对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所适用的费率开展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所有已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中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

二、优惠活动期间

自2024年12月18日起,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适用的优惠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补差费组成:

基金转换费 = 转出基金赎回费 + 基金转换补差费

基金转换补差费 = 转入基金申购费 - 转出基金申购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在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时,享受转入基金转换补差费优惠,即基金转换补差费计算过程中,转出基金原申购费率不适用于固定费用的,转出基金申购费按0计算,否则按原固定费用计算;转入基金原申购费率不适用于固定费用的,转入基金申购费按0计算,否则按原固定费用计算;基金转换补差费计算结果小于0按0计算。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在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时, 转出基金赎回费不享有优惠。

四、重要提示

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若拟转换入基金处于不可交易状态(例如暂停申购)、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时,则本次基金转换业务受上述业务限制。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若拟转出基金处于不可交易状态(例如暂停交易)、发生巨额赎回顺延等业务时,则本次基金转换业务受上述业务限制。

3.本公告仅对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中办理基金转换的费率优惠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4.费率优惠期限内,本公司旗下今后募集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中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之日起将自动适用,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

本活动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公司可对此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银华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19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2月18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2024年12月19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份额计入其在销售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后(不晚于2024年12月20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2月18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2月19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份额计入其在销售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后(不晚于2024年12月20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

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未对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每次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做出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19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2月18日除息后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2月19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份额计入其在销售机构开立的交易账户后(不晚于2024年12月20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18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