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14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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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捷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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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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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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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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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和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1和议案2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潘舒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