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
或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兴天府宏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小林、韩明夫妇于2024年12月13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本人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过所持宝莫股份的股份。
2、自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宝莫股份的股份,并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3、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本人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宝莫股份的股份,则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宝莫股份所有,同时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3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回复和说明,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后,公司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