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8年1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认缴出资不超过 2 亿元,且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 25%。
2020年2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同意中新兴富基金投资期延长一年的议案》,同意基金投资期延长一年,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20-007)。
近日,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基金拟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公司同意基金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并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将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基金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基金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8日。现因市场环境改变导致基金未能如期完成清算退出,基金拟将延展期从1年延长至3年,即基金经营期限延长2年至2026年12月31日届满。基金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合伙期限到期日延长至2026年12月28日。拟延长的延展期不收取管理费。
二、关于延长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对基金运作的影响
考虑基金在持项目的退出安排,经综合研判,延长合伙期限2年将更有利于实现退出收益最大化。在延长的合伙期限内,基金管理人不收取管理费,没有额外增加公司的投资成本。
因以上事项仍需经持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合伙权益的合伙人审议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2024-045、2024-047)。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经营范围变更的工商登记和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60819777X9
公司名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法定代表人:赵志松
注册资本:14988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年08月13日
营业期限:1994年08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标准化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