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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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分红公告

2024-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4)京长安内经证字第48917号

申请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6层02-07单元

法定代表人:丁闻聪

代理人:侯彦君、马锦鑫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申请人”)委托侯彦君、马锦鑫向本处提出申请,对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情况以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审查,申请人的代理人侯彦君、马锦鑫向本处提交了营业执照、公证申请及委托书、《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以及上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申请人与该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结构的议案》,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及《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并指派本公证员具体承办。

依据预定程序,申请人就召开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事项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有关媒体(申请人网站及《上海证券报》)发布了正式公告,进行了有关信息披露,确定2024年11月22日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并分别于2024年11月16日、2024年11月18日发布了两次提示性公告。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17时通过上述公告载明的方式向该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征集了表决票。

本处对有关表决票的数据及结果进行了核查,其结果未见异常。

2024年12月17日上午,本公证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赵迎杰在本处办公室,出席了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会议。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赵迎杰的现场监督下,申请人的授权代表侯彦君、马锦鑫对上述投票情况进行汇总并计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辛孟聪一并出席了计票会议并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

经统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155,788,845.3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719,603,860.49份的67.21%,达到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上述表决票中,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155,788,845.31份,占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本次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大会对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大会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会议议案通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公 证 员

2024年12月17日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持有人大会”或“会议”)的表决结果、决议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计票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结构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由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计票人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计票结果如下:

经统计,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155,788,845.3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719,603,860.49份的67.21%,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155,788,845.31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比例为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次持有人大会关于议案的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议案获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30,000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12月17日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本基金赎回费率调整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资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同意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的修改。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本基金将自2024年12月18日起实施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即自2024年12月18日起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时按照调整后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自2024年12月18日起正式生效,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

四、备查文件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 1 次,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23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4)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4年12月23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5)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转成的基金份额亦需遵守最短持有期1年的规定,其最短持有期与每笔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的原始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相同,即每份认购、申购、转换转入的原始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分别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申请确认日、转换转入确认日,对应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分别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申请确认日、转换转入确认日的1年对日,无对日的,则该月最后一日为到期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6)咨询办法

(1)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2)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