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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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7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国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陈志在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单位任职、董事武超在交易对方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陈志、武超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应进行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3)。

2.审议《关于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4-75)。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会议),对转让股权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73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结合受托管理控股股东下属供暖企业的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挥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专业物资采购、仓储的规模效应优势,确保受托单位冬季煤粉供应,保证其供热安全稳定运行,经各方协商一致,2024-2025年余下采暖期拟通过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物资”)向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东热电”)销售煤粉约3.2万吨,按现行价格1550元/吨预估,本次交易总金额约5,000万元(按目前煤炭市场价格,加之运输、仓储等费用的预估金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8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了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应采取回避表决。

二、出售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南京南街1216号(37门)157号工位;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飏;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成立时间:2020年03月18日;股东: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与公司关系

佳汇物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其他

佳汇物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人(采购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住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瑞光北巷7-1-1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工业供汽、民用供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沈东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武超在沈东热电任执行董事,其与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经营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沈东热电资产总额为19,822.64万元,净资产为15,977.42万元,负债总额3,845.2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667.96万元,利润总额5,106.52万元,净利润为3,469.8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沈东热电资产总额18,745.13万元,净资产为14,347.63万元,负债总额4,397.50万元;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395.24万元,利润总额-1,629.79万元,净利润为-1,629.7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沈东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煤粉销售是根据采购方采暖期内实际供暖运行对煤粉的需求情况分多期多次进行。鉴于此,基于公平公正原则,考虑煤炭采购的周期性特征及兼顾各方权益,经协商,本次交易价格暂不确定具体单价,但确定定价原则为:结合每批次销售时点市场行情计算每月采购加权平均值作为确定每批次销售单价的基准,加上税费及一次运输、仓储、二次运输、煤粉加工等服务费用合理确定销售单价,交易价格为总包价格。佳汇物资负责做好煤粉采购运输等,合理安排发运至采购方各热源点。

2024-2025年余下采暖期,公司该项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约5000万元(按目前煤炭市场价格,加之运输、仓储、加工等费用进行预估)。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期分批向关联方出售所需煤粉,届时分别签署相关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1.目的: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人力、市场、采购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煤炭采购规模效益,保证受托企业供热煤炭供给的安全,确保冬季民生供暖平稳运行。通过统一集采的方式降低公司及受托企业供热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实现有效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经营质效目的。

2.必要性:为充分发挥公司物资采购、仓储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规模效益,加之近年来,煤炭价格波动导致供热煤炭市场呈现供应紧张的局面,安排由公司完全可控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煤炭集中采购及供应,确保受托企业供热业务的煤炭供应安全,保障冬季居民供暖任务顺利实施,是防范煤炭供给风险的必要决策,是保障冬季民生供热安全稳定运营的必要举措。

3.影响:有利于公司增加煤炭集中采购规模,有效发挥运输、仓储专业优势,促进提升统筹管理效率,同时可扩大公司经营范畴,相应增加收入。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包括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70,059.73万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保证煤炭供给平稳运行,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煤炭销售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决定本次交易的实施,包括与关联方商洽煤炭交易的具体事宜、签订相关合同等。

九、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会议),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决定拟向关联方沈东热电进行煤粉销售,一是基于近年来供热煤炭价格高涨供应紧张的实际情况,在提升公司煤炭采购规模效益的同时,可保障兄弟单位冬季供暖煤炭供给安全;二是基于有效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经营质效的目的,充分发挥公司在物资采购、仓储方面的协同能力,实现规模效益而展开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在遵照市场价格前提下根据实际服务项目成本确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74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临时提案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出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13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临时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3)。

二、提案人资格和提案时间合规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润电热力持有公司159,796,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及提案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临时提案表决属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了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向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7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71)

2024年12月1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临时提案《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将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的提议,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3)。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董事会就增加提案后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的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含两种途径)等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及12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和提案3.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25日-26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出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05512

邮 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

注:(1)每项提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3)提案1.00和提案3.00属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