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重整程序中处置资产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文投 编号:2024-132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重整程序中处置资产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10月21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40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等议案,详见公司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重整程序中处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同日,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发布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公告》及《拍卖须知》;
● 管理人已于2024年12月7日18时30分至2024年12月8日18时30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进行了公司重整拟处置资产的第一次公开拍卖,但因在规定的拍卖期间无人参与竞拍,第一次公开拍卖流拍;
● 管理人已于2024年12月15日19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9时30分止(延时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对拟处置资产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第二次拍卖成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程序拟处置资产处置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处置资产处置结果
根据《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文投控股自身及接受下属保留企业委托拟处置的资产包括:一是股权及合伙份额,包括文投控股持有的4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子公司的股权以及1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二是债权及投资收益权。主要为文投控股与下属保留企业基于影视等项目投资享有的债权和投资收益权以及对剥离企业享有的债权。
根据《网络拍卖办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以文投控股重整案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拟处置资产出具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清算评估价值作为处置参考价。首次拍卖流拍的,管理人可以在7日内在同一平台举行第二次拍卖活动,第二次拍卖的公告期为7日,并可以按照上次拍卖的流拍价下浮30%一50%确定第二次拍卖的起拍价。第二次拍卖流拍的,管理人可以按照前述相同的处理方式举行第三次拍卖活动。若流拍次数达到三次,管理人可选择协议转让等方式对拟处置资产进行变价处置。
管理人已分别于2024年12月7日18时30分至2024年12月8日18时30分、2024年12月15日19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9时30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https://otc.cbex.com/page/sszc/index.html)对拟处置资产包进行了两次公开拍卖。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拟处置资产包已于2024年12月15日19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9时30分进行的第二次拍卖中成交,竞买人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竞买代码为AAIVP,成交价为人民币80,000,000元,前述全部成交价款将于后续转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公司将于近日与竞买人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相关协议,并着手办理本次处置资产的权属转移、过户等手续。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2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仍然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不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的4家全资子公司和1家控股子公司,以及2家参股子公司的股权、1家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和债权及投资收益权将于公司签署重整拍卖财产转让协议并办理完毕章证照、文书等财产权资料的移交手续后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合并范围变动及债权、股权的处置将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文投 编号:2024-133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延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文投互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投互娱”)参与认购的北京文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华创新基金”)计划于2024年12月6日届满到期。文华创新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文华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海汇”)组织召开文华创新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文华创新基金届满延期一年事项。为寻求文华创新基金投资项目顺利退出,进而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公司已于2024年8月9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北京文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届满延期的议案》,同意对文华创新基金延期一年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文华创新基金延期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等法律文件、办理具体延期工作等,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对有限合伙企业进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近日,公司收悉执行事务合伙人文华海汇向公司发送的《北京文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第1次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关于北京文华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会议审议〈关于延长基金期限的议案〉的说明》,文华创新基金2024年第1次临时合伙人会议于2024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执行事务合伙人统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基金期限的议案》,文华创新基金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6日。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