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大会召集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玉达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9,624,20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286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1,687,16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1.563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7,937,03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7237%。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0,237,20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75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37,1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5,900,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72%。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会议选举相关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玉达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王帅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刘玉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71,894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384,894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刘玉达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刘玉达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徐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72,205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385,205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徐彬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徐彬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赵双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71,432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384,432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赵双双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赵双双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王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95,632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408,632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王帅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王帅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唐燕妮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71,438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384,438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唐燕妮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唐燕妮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龙伟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71,389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384,389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龙伟胜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龙伟胜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1、选举黄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70,383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383,383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黄蔚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黄蔚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薛俊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70,381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383,381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薛俊东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薛俊东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郭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94,581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407,581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郭志明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郭志明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陆立英女士、邓碧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选举陆立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70,374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383,374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陆立英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陆立英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邓碧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8,797,268票。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9,410,268票。
本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邓碧茵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邓碧茵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79,552,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4%;反对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0,165,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57%;反对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8%;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乔营强、敖菁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1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8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经全体与会监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职工监事赵文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赵文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2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18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徐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刘玉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玉达(主任委员)、徐彬、赵双双、王帅、龙伟胜
2、审计委员会:黄蔚(主任委员)、郭志明、唐燕妮
3、提名委员会:薛俊东(主任委员)、黄蔚、刘玉达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志明(主任委员)、薛俊东、赵双双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刘玉达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裁刘玉达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同意聘任尤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龙伟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于2024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会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刘玉达先生(董事长)、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王帅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
2、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黄蔚先生、郭志明先生
以上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玉达先生(主任委员)、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王帅先生、龙伟胜先生
2、审计委员会:黄蔚先生(主任委员)、郭志明先生、唐燕妮女士
3、提名委员会:薛俊东先生(主任委员)、黄蔚先生、刘玉达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志明先生(主任委员)、薛俊东先生、赵双双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陆立英女士、邓碧茵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赵文丽女士(监事会主席)
以上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经公司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决议,选举赵文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简历详见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裁:刘玉达先生
2、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尤佳女士
3、董事会秘书:龙伟胜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同意提名,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龙伟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传真:0760-88266385
电子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咸车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其已达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裁职务,但仍在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咸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52,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其离任后,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其作出的承诺进行管理。
王咸车先生为公司创始股东之一,担任公司第一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职务,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壮大过程中倾注了大量心血,并在公司IPO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公司对王咸车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一、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文丽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天合(宁波)电子紧固装置有限公司人事专员,AVL李斯特人力资源经理,美卓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人力资源经理,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全球人力资源总监、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玉达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天合(宁波)汽车电子紧固装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功能件事业部总裁及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宁波市青年联合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尤佳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持有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及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2007年参加工作,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咨询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上海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宁波盛世鸿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锎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龙伟胜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山钟意制漆厂有限公司销售员、总经办主任,中山市健威五金电器厂总助,中山崇高玩具制品厂有限公司体系部主管、系统经理、总经理助理、厂长,2012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和《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并于2024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完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公司控股股东由赵玉昆先生变更为均胜电子,实际控制人由赵玉昆先生变更为王剑峰先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制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均胜电子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而增持公司股票,并推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调整与改选事宜,通过提名并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选任以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前述事项已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控制权变更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均胜电子提名的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胜电子提名的刘玉达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均胜电子提名的陆立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长、总裁由均胜电子提名的董事刘玉达先生担任。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32,0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66%,持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66%,为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最多的股东;均胜电子对公司董事会9个席位中的6个席位产生重大影响,决定了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已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均胜电子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均胜电子的实际控制人王剑峰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控制权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胜电子持有公司股份32,0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66%,持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2566%。
(二)变更后的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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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后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根据均胜电子公开披露的信息,王剑峰先生拥有均胜电子的控制权,为均胜电子实际控制人。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剑峰先生。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