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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2024-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09 证券简称:英集芯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

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一期”“转让方”)与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武岳峰三期”“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武岳峰一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38,056,206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上海武岳峰三期,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87%。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上海武岳峰一期仍直接持有公司66,132,5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1%。上海武岳峰三期直接持有公司38,056,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87%。

●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一期增加上海武岳峰三期为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一期及上海武岳峰三期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减持额度合并计算,并共同遵守大股东减持股份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武岳峰一期历次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情况及本次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实际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武岳峰一期的通知,出于自身资金需求,上海武岳峰一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上海武岳峰三期(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3,805.620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7%,每股转让价格按17.08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49,999,998.48元。

上海武岳峰一期增加上海武岳峰三期为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一期及上海武岳峰三期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备注:1、上表中,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的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429,238,405股为基数计算。

2、上表中的持股比例等若出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上海武岳峰一期历次权益变动情况

1、2023年4月,上海武岳峰一期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90,000股,上海武岳峰一期持股比例由24.85%降至24.81%。

2、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上海武岳峰一期持股比例由24.81%被动稀释至24.27%。

3、2024年12月,上海武岳峰一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8,056,206股股份转让给上海武岳峰三期,上海武岳峰一期持股比例由24.27%降至15.41%。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份转让对价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每股转让价格为17.08元,转让股份数为上市公司3,805.620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A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7%,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98.48元。

自协议签署日至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期间为本次交易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股份除权所对应的新增股份应一并转让给受让方,且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不做调整。在过渡期内,如转让方取得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则对应的该转让部分现金分红由转让方等额补偿给受让方。

为避免歧义,双方在此确认: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及转让股份的比例发生变动,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具体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款金额仍按协议约定执行。

(三)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价款。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或违反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承诺、声明和保证,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由不履行方或违约方赔偿。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对逾期付款金额部分,每迟延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受让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

若由于转让方原因导致延迟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每延迟一日,则每日按协议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未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则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交易双方盖章且双方取得其决策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五)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集芯

股票代码:688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丹桂路1059号2幢305-1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A栋8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077号219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A栋8层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英集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上海武岳峰三期及上海武岳峰一期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另,上海武岳峰一期通过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6.7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4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中长期价值的认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3,805.6206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最终持股比例8.8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从一致行动人受让上市公司3,805.6206万股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增加至8.8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18日,上海武岳峰一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上海武岳峰三期(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3,805.620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7%,每股转让价格按17.08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49,999,998.48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主体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份转让对价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每股转让价格为17.08元,转让股份数为上市公司3,805.620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A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7%,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98.48元。

自协议签署日至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期间为本次交易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股份除权所对应的新增股份应一并转让给受让方,且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不做调整。在过渡期内,如转让方取得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则对应的该转让部分现金分红由转让方等额补偿给受让方。

为避免歧义,双方在此确认: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及转让股份的比例发生变动,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具体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款金额仍按协议约定执行。

(三)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价款。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或违反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承诺、声明和保证,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由不履行方或违约方赔偿。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对逾期付款金额部分,每迟延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受让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

若由于转让方原因导致延迟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每延迟一日,则每日按协议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未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则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交易双方盖章且双方取得其决策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朱慧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潘建岳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朱慧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潘建岳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集芯

股票代码:688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1077号2196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A栋8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158号、丹桂路1059号2幢305-19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1198号山金金融广场A栋8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或“英集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上海武岳峰一期及上海武岳峰三期均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仟品(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另,上海武岳峰一期通过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6.7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3年4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9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24.85%降至24.81%。

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24.81%被动稀释至24.27%。

2024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3,805.6206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24.27%降至15.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股份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4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9万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24.85%降至24.81%。

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因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24.81%被动稀释至24.27%。

2024年12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805.6206万股股份转让给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24.27%降至15.41%。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18日,上海武岳峰一期(以下简称“转让方”)与上海武岳峰三期(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受让方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3,805.620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7%,每股转让价格按17.08元/股,相应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49,999,998.48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约主体

转让方: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份转让对价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本次交易的每股转让价格为17.08元,转让股份数为上市公司3,805.620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A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7%,本次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 649,999,998.48元。

自协议签署日至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期间为本次交易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股份除权所对应的新增股份应一并转让给受让方,且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不做调整。在过渡期内,如转让方取得了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则对应的该转让部分现金分红由转让方等额补偿给受让方。

为避免歧义,双方在此确认:在过渡期内,如遇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及转让股份的比例发生变动,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具体股份数量及转让价款金额仍按协议约定执行。

(三)股份转让对价的支付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办理完毕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过户登记后 1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价款。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或违反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承诺、声明和保证,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由不履行方或违约方赔偿。

受让方逾期付款的,对逾期付款金额部分,每迟延一日,则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若受让方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协议。

若由于转让方原因导致延迟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的,每延迟一日,则每日按协议总价款的万分之一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未批准本次股份转让的,则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五)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交易双方盖章且双方取得其决策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动如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104,188,785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潘建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朱慧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武岳峰集成电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潘建岳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武岳峰三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

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