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出让方”“阿里创投”)保证向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安恒信息”)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3.7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045,447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转让方阿里创投持股比例由10.24%减少至8.18%,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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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按照公司2024年12月10日总股本计算。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阿里创投为安恒信息持股5%以上的股东,非安恒信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阿里创投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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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阿里创投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完成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阿里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0.2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转让后,阿里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0.24%减少至8.18%,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 年 11 月 17 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2年12月9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3年6月2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3年9月18日完成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于2024年7月5日完成了权益分派工作,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于2024年8月7日回购注销了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综上,截至2024年8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102,272,396股,阿里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至10,410,838股,持股比例从10.24%被动稀释至10.18%。
2024年12月18日,阿里创投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45,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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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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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变动方式“其他”是指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总股本发生变化,进而导致阿里创投持股比例被动变化。“-”号表示增加。
注2:“减持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数计算;
注3: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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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指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登记前,本次权益变动后指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后。
4.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及被动稀释等,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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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金公司向投资者发送《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减持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前股份之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12月1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安恒信息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3.72元/股,为2024年12月13日股票交易收盘价50.73元/股的86.18%。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84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19家、证券公司13家、保险公司4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41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2月13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11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及时发送了相关申购文件。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293.40万股,对应有效认购倍数约为1.4倍。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9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3.7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04.5447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