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公告编号:2024-8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80)。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56,253,257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以下简称“南方资产”)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长安汽车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联营企业增资的议案》,南方资产提议在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向联营企业增资的议案》,该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南方资产关于增加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符合上述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现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择期召开,董事会授权朱华荣董事长决定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由董事长确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12月1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12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第1、2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揭中华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一一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一一67870261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6.会议费用:到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360625、“长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符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