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定向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股东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连续90日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定向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108,657,53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2024年12月18日,公司股东国开行以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形式告知公司,国开行于2024年12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转让公司股份21,898,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307035%。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开行持有公司股份271,64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38%,不再是盐湖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

3.国开行与盐湖股份的其他股东无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国开行不存在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4.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024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国开行出具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开行于2024年12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转让公司股份21,898,3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307035%,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开行持有公司股份271,64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38%,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三、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定向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国开行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当前,国开行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国开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国开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