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84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质押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能源”)函告,获悉锦隆能源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质押部分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概况
锦隆能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4〕593号),锦隆能源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和质押后续进展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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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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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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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锦隆能源本次股份质押是为其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中部分拟用于归还自身借款,部分拟用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
2、未来半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6,631.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3.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2%,对应融资余额为10.9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前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未来一年内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9,831.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0.6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86%,对应融资余额为14.4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前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自筹资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锦隆能源将解除前期部分质押担保,解除后锦隆能源质押比例将降低至40.5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担保比例将降低至39.77%。锦隆能源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锦隆能源持续看好公司长期高质量稳定发展,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且锦隆能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