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5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20号《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24,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1,809,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940,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3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项目所属子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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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已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并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