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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12,071.86万元、18,266.39万元、25,260.29万元和6,058.46万元,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汇兑净损失分别为80.69万元、-500.48万元、-154.19万元和-62.44万元。报告期内,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日平均中间价分别为6.4515元/美元、6.7261元/美元、7.0467元/美元、7.1051元/美元,汇率波动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3)行业竞争格局
发行人所处行业呈国际化竞争格局,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日本泰瓦工业株式会社、美国德纳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健策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发行人等。行业内企业除发行人市场占有率较高以外,剩余企业市场份额分布较为分散。国际市场方面,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分布在中国台湾、日本、美国等地区,如健策精密、泰瓦工业同为英飞凌供应商。国内市场方面,随着车规级功率模块散热基板需求量的快速提高,亦催生了诸多行业新晋参与者,目前该类企业主要分布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较为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等。
由于下游功率厂商对散热基板供应商认证十分严格,且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和规模壁垒,因此前述新晋参与者在短期内难以对行业竞争格局造成重大影响。2024年以来发行人在主要客户的供应份额未发生明显下降,新晋参与者的进入未对发行人市场地位构成较大挑战,2024年以来车规级功率模块散热基板行业竞争格局亦未发生明显变化。
(4)价格传导机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铜材主要为铜排,公司向主要铜排供应商采购铜排价格采用“基准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2024年以来,铜价呈大幅上涨趋势,3月下旬突破7万元/吨,4月突破8万元/吨,创下近10来年铜价最高纪录,处于历史最高位。截至2024年6月末,上海有色金属网1#铜现货价格为7.76万元/吨,较2023年初价格增长17.95%。本轮铜价上涨受美联储降息、地缘政治、供需格局发生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根据测算,2024年1-6月,因铜排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加523.51万元,铜价上涨触发价格调整机制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金额为245.45万元,铜价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综合影响为-278.06万元,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价格传导机制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5)中长期内全球新能源汽车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发行人市场空间较大
1)国内市场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得到了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驱动力已从政策驱动型逐步转变为市场驱动型,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和市场驱动双重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动能强劲,发展空间巨大。
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2022-2023年销量占全球比重均超过60%。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为949.5万辆,同比增长37.87%,市场占有率达31.6%;预计2024年销量为1,150万辆;至2025年或2026年市占率可能达到50%,有望提前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制定的“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的目标。
2)国外市场
如前所述,尽管2023年末以来国外新能源汽车需求出现了阶段性放缓,但欧美政府和车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总体目标并未改变,仅是在政策实施节奏上有所调整,中长期看,全球新能源汽车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
欧美日等主要车企新能源汽车战略发展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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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2025年、2030年销量分别有望达到2,073万辆和4,557万辆,未来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保持长期增长趋势,发行人市场空间较大。
(6)发行人新客户拓展顺利,同步研发项目不断开展
1)新客户拓展情况
发行人主要客户已覆盖国内外多个知名功率模块厂商,且根据行业形势的变化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品质优势、规模优势,不断开拓新客户,目前进展顺利,新客户囊括整车厂商、智能汽车解决方案提供商、零部件厂商、造车新势力、国外客户等多类主体,且在研同步研发项目不断推进、新产品及新技术不断开发量产,公司成长性良好。
2)同步研发项目情况
目前,发行人主要在研同步研发项目对应客户群体丰富,进展顺利;发行人与原有英飞凌、博世、联合汽车电子、斯达半导、中车时代等客户持续保持紧密合作,不断开展新项目研发;此外,发行人积极开拓新客户,与吉利旗下晶能微、麦格纳国际、汇川技术、罗姆半导体等行业知名客户达成合作,开展样品试制;随着同步研发项目的不断推进、新产品及新技术的不断开发量产,公司将获得新的业绩增长点,保持较好的成长性。
(7)发行人技术储备丰富,人才团队不断壮大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功率模块散热基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核心技术体系,拥有包括大尺寸铜针式基板冷锻一体成型技术、冷精锻模具设计开发技术、冷精锻模具生产制造技术、针式基板冷锻高净成形技术在内等14项核心技术,主要核心技术贯穿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已在生产工艺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稳定的应用。截至本方案出具日,公司拥有已授权专利24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上述核心技术与专利为公司的持续研发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
人才团队方面,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团队建设,通过多年人才培养计划,已形成一支背景专业、理论与实践充分融合、分工协作融洽、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研发队伍。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5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91%。目前,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基本覆盖了现有主要技术研发骨干,有利于调动公司研发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打造更加优秀的研发团队。
综上所述,2024年以来,受国外新能源汽车政策放缓、新能源汽车价格战向上游传导以及铜价上涨的影响,发行人业绩收入有所下滑,但中长期内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发行人市场空间较大;发行人市场占有率高、行业地位较为突出,与全球各大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厂商都保持长期且紧密的合作,市场优势竞争地位未受影响;同时,发行人新客户拓展顺利,主要产品不存在市场空间受限的风险,未来业绩不存在持续下滑风险,对发行人估值结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具有较高的估值潜力,定价市盈率处于合理水平。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000万股。本次网上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5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27.50元/股、发行新股2,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55,000.00万元,扣除本次预计发行费用6,871.5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8,128.45万元。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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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27.50元/股,网上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网上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简称为“黄山谷捷”;申购代码为“301581”。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4年12月2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4年12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4年12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2,000万股“黄山谷捷”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12月1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12月2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2024年12月23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4年12月2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T日前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4年12月1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4年12月2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24年12月23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4年12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4)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概括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4年12月23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4年12月2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24日(T+1日)在《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4年12月2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25日(T+2日)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4年12月2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12月2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十一)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2024年12月2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24年12月26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国元证券包销。
(十二)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时,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600万股。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12月27日(T+4日)公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信息。
四、中止发行情况
(一)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2024年12月26日(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
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4年12月2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恩谓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园文峰西路10号
联系人:程家斌
电话:0559-3556866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51-62207156、62207157
发行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上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