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4-067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24年12月19日召开金杯汽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和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杯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金杯汽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9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0.19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含)、上限5,500万元(含)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4,907,590股至5,398,349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7%至0.41%。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0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2、申报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4-31669069
5、邮编:110015
6、电子邮箱:stock@syjbauto.com.cn
7、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或邮件日为准,请在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采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2024-066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金杯汽车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及《金杯汽车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许晓敏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3.01、议案名称:关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10、议案名称: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股东334人,持股总额为442,699,2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7628%。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
3、议案3.00为逐项表决议案,其子议案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银伟、边乌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