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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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73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兰韵文化中心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代)吴智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葛艳锋做了会议记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茜颖、韩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4-074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何鑫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故自何鑫先生正式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委任何鑫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其余成员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何鑫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何鑫先生简历:

何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9年7月入职公司,曾任职设计研究院设计师、设计经理、院长助理,2024年8月起,选聘为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