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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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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盈路899号公司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73,754,38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共计906,64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本次股东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建新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兴韬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持有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晗、潘雨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