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178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已实施完毕,结项后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人民币174,283.70元(均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近日注销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结项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399,010.82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近日注销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3,00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701,338.84元,扣除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3,722,251.91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979,086.93元。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048号),确认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7日入账。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7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7,4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563,207.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436,792.45元。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0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注1:公司已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结项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25,483.09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完成了上述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注2: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2,979,086.93元(不含利息收入)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同时将结余利息人民币13,571.73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流情况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4,283.70元(均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3:公司将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全部募集资金合并存放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故上述账户存放的结余募集资金均为募投项目“危化品绿色安全智能船舶大数据平台”所产生结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第三款的规定,鉴于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因此,该事项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74,283.70元(均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同时,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注销专项账户情况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补流情况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9,010.82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4:“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除上述9,310.72元结余募集资金外,尚有235,849.05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统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将该笔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一次性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后续相关发行费用的支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第三款的规定,鉴于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低于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低于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低于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净额的1%,且均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因此,该事项无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将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9,010.82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北京东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