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8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其中关于中期现金分红的方案如下:“若公司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半年度或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实施三季度现金分红的方案如下:“公司计划以现有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15,870,4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最终以实施2024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利润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12月18日至登记日2024年12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上市前本企业初始入股价格。(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前述价格亦做相应调整。
七、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2.咨询联系人:杨成、钱慧
3.咨询电话:0553-5650331
4.传真电话:0553-565033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