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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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24-05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40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彭文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汪莉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工程师代春阳先生列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谢红军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子议案均已逐项表决通过;

2、上述议案1、2为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且中小投资者统计已剔除董监高。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娜女士、孙振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58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选举,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刘鸿雁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鸿雁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附件1: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刘鸿雁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毕业。1999年至2008年历任英国Rig Serv石油技术服务公司钻机仪器仪表设备工程师、上海奥森油田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斯堪伯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安全分析师、北京益科路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2008年至2012年历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方案经理、经营部副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经营部副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刘鸿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59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五)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彭文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彭文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陆建忠先生、彭元正先生、于是今先生,其中,陆建忠先生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彭元正先生、彭文成先生、于是今先生,其中,彭元正先生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是今先生、彭文革先生、陆建忠先生,其中,于是今先生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彭文成先生、邱攀峰先生、彭元正先生,其中,彭文成先生担任召集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聘任彭文成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彭文革先生、邱攀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聘任代春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谢红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同意聘任李永林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附件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彭文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北京大学EMBA。1987年至1993年就职于中海石油平台制造有限公司,曾任生产技术室副主任、项目经理;1993年至1996年任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至2022年任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3月至6月代理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201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天津博迈科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博迈科海洋工程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监事、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彭文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彭文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渤海石油技校采油仪表专业毕业。1989年至1991年任渤海石油采油公司采油操作工;1994年至1996年任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采办部副经理;1996年至2007年历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采办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兼任海洋石油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

彭文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邱攀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毕业。1993年至1995年任镇海棉纺厂技术员;1996年起任职于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工程部副经理、工程部经理、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7年3月至今兼任天津博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邱攀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北京军地专修学院现代企业管理专业毕业。1994年至2000年任成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采办主管;2000年至2007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采办经理;2007年至2011年任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2年至2017年6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2017年6月至2017年7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2017年7月至今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王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代春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石油大学石油储运专业毕业。1988年至2008年历任中国海洋石油工程设计公司工艺设计成员、专业负责人、项目工程师、项目工程设计副经理、FPSO 建造副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年至今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代春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谢红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深圳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毕业。1983年至1985年就职于中海石油平台制造公司;1987年至1996年任渤海石油运输公司财务科会计;1996年至1999年任中海石油海上工程公司财务科科长;1999年至2007年历任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08年至2010年任中海石油中捷石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至2017年6月任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8年12月至今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3月至今任天津博迈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升维聚思(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谢红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李永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生,黑龙江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结构设计工程师,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2年12月至今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管理主管。

李永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2024-060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三位监事共同组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经由全体监事一致推举会议由王永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现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王永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一:王永伟先生简历

附件一:王永伟先生简历

王永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士。1990年至2000年任天津新港船厂电气工程师;2001年至2007年历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建造经理、项目经理、工程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2008年至2011年历任天津中交博迈科海洋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海工部经理、造船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至2012年任天津渤油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建造部经理;2012年至2014年10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建造部经理,2014年10月至2017年3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项目管理部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建造部经理;2012年至今任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天津博发工程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永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